咸宁高中公共人防工程(SZZX-202111FJ-027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咸宁市发布时间:2021-12-01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咸宁高中公共人防工程
  • 项目地址: 咸宁市永安大道与塔新巷交汇处西北角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为7999.10平方米
  • 规模: 该项目为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为7999.10平方米(含地下过街通道面积)。其中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7005.05平方米,过街通道建筑面积353.26平方米,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640.79平方米;项目同时涉及到塔新巷道路扩宽改造、新建咸宁高中操场、永安大道恢复等工程。其他
  • 范围: 该项目为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为7999.10平方米(含地下过街通道面积)。其中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7005.05平方米,过街通道建筑面积353.26平方米,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640.79平方米;项目同时涉及到塔新巷道路扩宽改造、新建咸宁高中操场、永安大道恢复等工程,具体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12-23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宁高中公共人防工程(SZZX-202111FJ-027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X-202111FJ-02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宁高中公共人防工程项目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咸宁高中公共人防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发改审批【2021】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人防易地建设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永安大道与塔新巷交汇处西北角 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为 7999.10平方米(含地下过街通道面积)。其中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7005.05 平方米,过街通道建筑面积 353.26 平方米,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640.79 平方米;项目同时涉及到塔新巷道路扩宽改造、新建咸宁高中操场、永安大道恢复等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该项目为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为 7999.10平方米(含地下过街通道面积)。其中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7005.05 平方米,过街通道建筑面积 353.26 平方米,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640.79 平方米;项目同时涉及到塔新巷道路扩宽改造、新建咸宁高中操场、永安大道恢复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15 合同估算价:5066.88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 5 年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35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提供网上截图、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类似项目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业绩为准) (业绩描述)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2月02日至2021年12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政 府投资项 目建设管 理局
代理机构:
湖北新达 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 公司
地址:
咸宁市咸 宁大道1 68号
地址:
咸宁市银 泉大道5 29号( 尚城国际 22楼)
邮编:
437100
邮编:
437100
联系人:
张立众
联系人:
宋工
电话:
0715-8269870
电话:
13036188176/0715-890831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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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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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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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1年12月01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