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佑温泉度假村提升改造项目(B区)EPC总承包龙佑温泉度假村提升改造项目(B区)EPC总承包(CBZX-202305FJ-012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赤壁市发布时间:2023-05-10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龙佑温泉度假村提升改造项目B区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龙佑赤壁温泉度假区建设规模:改建一栋影音室80平,跌水景观石1500吨,河道清淤15000立方,水泵房约130平
  • 规模: 改建一栋影音室80平,跌水景观石1500吨,河道清淤15000立方,水泵房约130平;新建绿色步道500米,景观绿化20000平米,温泉水管网1500米等。其他
  • 范围: 本工程是EPC总承包招标。包含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本项目测量、设计。2.工程采购是指: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标段划分:1计划工期:5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43日历天,设计工期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01合同估算价:962.54万元
  • 概况: 1、建设地点:龙佑赤壁温泉度假区; 2、建设规模:改建一栋影音室80平,跌水景观石1500吨,河道清淤15000立方,水泵房约130平;新建绿色步道500米,景观绿化20000平米,温泉水管网500米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02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龙佑温泉度假村提升改造项目(B区)EPC总承包龙佑温泉度假村提升改造项目(B区)EPC总承包(CBZX-202305FJ-01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BZX-202305FJ-01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佑温泉度假村提升改造项目(B区)EPC总承包已由赤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305-421281-04-02-91667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壁市龙佑景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赤壁市龙佑景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腾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龙佑赤壁温泉度假区 建设规模:改建一栋影音室80平,跌水景观石1500吨,河道清淤15000立方,水泵房约130平;新建绿色步道500米,景观绿化20000平米,温泉水管网1500米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是 EPC 总承包招标。包含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本项目测量、设计。2.工程采购是指: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5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43日历天,设计工期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01 合同估算价:962.54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设计方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 联合体牵头方需在赤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办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见附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赤壁市龙 佑景区开 发有限责 任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腾舜 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 公司
地址:
湖北省赤 壁市凤凰 山赤壁大 道 77 4号
地址:
赤壁市河 北大道明 尚精英北 门
邮编:
437300
邮编:
437300
联系人:
刘世垚
联系人:
张焱
电话:
13986615507
电话:
1587138448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274833370@qq.com
电子邮件:
274833370@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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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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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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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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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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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0日
附录: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部分的联合体成员无需提供 “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

提供近二年( 2020 年度、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 ( 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

(1)完成一项 合同 金额 800 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 或(2)投资金额 800 万元及以上 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或(3)承接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 800 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业绩。

1 、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 同、中标通知书(如有),竣工验收报告;

2、 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

3、 EPC 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4、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注:业绩认定时间均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信誉要求

1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无在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7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湖北省 )(http://xypt--hbggzyfwpt--cn.proxy.xianning.gov.cn/html/mh/index.html) 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8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9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提供声明函)

人员

资格要求

备注

设计负责人

1 名, 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 或岗位登记, 提供 3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查询截图 ,且养老保险缴 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施工项目经理

1 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书。

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 或岗位登记, 提供 3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查询截图 ,且养老保险缴 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施工技术负责人

1 名,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 或岗位登记, 提供 3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查询截图 ,且养老保险缴 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承诺

1 、施工单位项目班子成员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 22 个日历天。严格考勤制度,在项目施工期内,用人脸识别考勤机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进行全程考勤,招标人及相关单位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违背承诺,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投标人承诺项目班子成员承诺服从招标人“智慧 工地 ”的管理要求,如发现违背承诺,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2 、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在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如有转包、人员缺岗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上报监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网上公示,并取消其三年内参加赤壁市工程投标的资格。投标人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 , 中标无效。

施工方

提供承诺。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咸政规( 2017 8 号)第六条(二) “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进一步完善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制度,强化对注册人员的执业过程监管,在招投标环节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对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履职行为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本标段(包)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