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咸宁市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项目(SZZX-202011QT-011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咸宁市发布时间:2020-11-29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咸宁市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咸宁市建设规模:设备采购其他:/
  • 范围: 固定水平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采购及平台建设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交货地点:咸宁市。计划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 报名结束时间: 2020-12-24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宁市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咸宁市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项目(SZZX-202011QT-01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X-202011QT-0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宁市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20】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 建设规模:设备采购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固定水平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采购及平台建设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交货地点:咸宁市。 计划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2.3其他:项目投资额:38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如其所投产品或服务需要相关行政许可的,则必须获得相关行政许可才能参与投标; (2)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投标人必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银行资信证明或担保函的开具时间须为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 (4)投标人必须提供近 6个月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提供 1个月); (5)投标人在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proxy.xianning.gov.cn)上查询无“失信惩戒”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生 态环境局
代理机构:
黄冈市宏 禹工程咨 询有限公 司
地址:
湖北省咸 宁市咸安 区银桂路 15号
地址:
咸宁市温 泉三号桥 教院巷1 号10栋 201室
邮编:
437100
邮编:
437100
联系人:
潘志明
联系人:
漆昳丽
电话:
0715-8898722
电话:
1770715517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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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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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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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0年11月29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