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经济开发区双创园工程(EPC)崇阳县经济开发区双创园工程(EPC)(CYZX-202205FJ-005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崇阳县发布时间:2022-05-11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崇阳县经济开发区双创园工程
  • 项目地址: 崇阳县天城工业园丰日大道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7328.21平方米,其中既有建筑面积30002.60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97325.61平方米,新建建筑包括:标准厂房A型
  • 规模: 总建筑面积127328.21平方米,其中既有建筑面积30002.60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97325.61平方米,新建建筑包括:标准厂房A型(1#2#)建筑面积均为8268.78平方米,标准厂房B型(3#4#5#6#)建筑面积均为10389.31平方米,标准厂房C型(7#8#9#10#)建筑面积均为5601.11平方米,14#楼(中试厂房)5629.05平方米,15#楼(仓库)3111.50平方米;16#楼(宿舍食堂)建筑面积11650.52平方米,17#楼(设备用房)328.04平方米,19#楼(大门)115.37平方米。其他
  • 范围: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提供的申请报告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其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完成并配合业主方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①根据委托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按照本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②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6-30合同估算价:25072.25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6-08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崇阳县经济开发区双创园工程(EPC)崇阳县经济开发区双创园工程(EPC)(CYZX-202205FJ-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YZX-202205FJ-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阳县经济开发区双创园工程(EPC)已由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崇发改字[2022]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崇阳县政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崇阳县政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崇阳县天城工业园丰日大道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7328.21平方米,其中既有建筑面积30002.60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97325.61平方米,新建建筑包括:标准厂房A型(1#2#)建筑面积均为8268.78平方米,标准厂房B型(3#4#5#6#)建筑面积均为10389.31平方米,标准厂房C型(7#8#9#10#)建筑面积均为5601.11平方米,14#楼(中试厂房)5629.05平方米,15#楼(仓库)3111.50平方米;16#楼(宿舍食堂)建筑面积11650.52平方米,17#楼(设备用房)328.04平方米,19#楼(大门)115.37平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提供的申请报告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其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完成并配合业主方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①根据委托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按照本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②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6-30 合同估算价:25072.25万元
2.3其他:(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设计单位资质:设计单位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施工单位资质:施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国家注册一级及以上建筑师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②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级以上职称。 ④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测量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上述人员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3.1.3财务要求:提供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不得亏损。 3.1.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在截标前3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③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在截标前3年内无被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⑤拟派本工程的所有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其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养老保险所署单位为准。注册等级以注册证书上标注的等级为准,注册专业以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为准。特别说明:“养老保险”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费[在投标截止期前六个月内出具的(以开具日期为准)且缴费时间为连续六个月的]的证明书。 3.1.5施工机械设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中标人自行配备,并应满足项目施工需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各方)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不得超过2个法人单位组成,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任一单位,只能参加一次设计或者施工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投标人,视为同一个投标人的企业。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满足勘测设计、施工资质则无需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其它要求:(1)投标人应做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的承诺。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派专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否则视为违约,追究相应责任。(2)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章。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投标人(建筑企业)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姓名和岗位信息应当与“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 中的信息一致。(4) 严格考勤制度,在项目施工期内,用人脸识别考勤机对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本次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八大员”进行全程考勤,如有违规按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5月12日至2022年05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0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81/chongyangxia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崇阳县政 通投资开 发有限公 司
代理机构:
泾清项目 管理有限 公司
地址:
崇阳县天 城镇崇阳 大道(兴 业大厦六 楼)
地址:
西安市高 陵区鹿歌 路东段
邮编:
437500
邮编:
710000
联系人:
姜女士
联系人:
马工
电话:
13986633880
电话:
1778654562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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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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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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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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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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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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