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嘉鱼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一期)EPC工程咸宁市嘉鱼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一期)EPC工程(JYZX-202206FJ-003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嘉鱼县发布时间:2022-06-02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咸宁市嘉鱼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一期EPC工程
  • 项目地址: 咸宁市嘉鱼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内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建筑面积30032.84平方米,其中:1
  • 规模: 该项目拟建筑面积30032.84平方米,其中:1、改扩建现状建筑物建设面积15426平方米,包括综合楼1168平方米,教学楼9100平方米,行政综合楼1718平方米,学生食堂600平方米,学生公寓2840平方米。改造运动场9000平方米,同时,对不能满足教学需求的老旧破损的教学设备、破损道路、影响美观的绿化以及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改造。2、新建项目新增建筑物总占地面积3371.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606.8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实训楼7000平方米,宿舍楼4606.84平方米,学生食堂2000平方米,风雨操场100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相关教学实训设备及公用工程等。其他
  • 范围: 本包段是对不能满足教学需求的老旧破损的教学设备、破损道路、影响美观的绿化以及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新建、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相关教学实训设备及公用工程等。标段划分:该项目的总图、建筑、结构设计。同意给水排水、电气等工程及辅助工程设施设计。计划工期:109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8-01合同估算价:11000.00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6-28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宁市嘉鱼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一期)EPC工程咸宁市嘉鱼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一期)EPC工程(JYZX-202206FJ-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YZX-202206FJ-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宁市嘉鱼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一期)EPC工程已由嘉鱼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嘉发改审批【2022】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鱼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嘉鱼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铭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嘉鱼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内 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建筑面积30032.84平方米,其中:1、改扩建现状建筑物建设面积15426平方米,包括综合楼1168平方米,教学楼9100平方米,行政综合楼1718平方米,学生食堂600平方米,学生公寓2840平方米。改造运动场9000平方米,同时,对不能满足教学需求的老旧破损的教学设备、破损道路、影响美观的绿化以及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改造。2、新建项目新增建筑物总占地面积3371.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606.8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实训楼7000平方米,宿舍楼4606.84平方米,学生食堂2000平方米,风雨操场100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相关教学实训设备及公用工程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包段是对不能满足教学需求的老旧破损的教学设备、破损道路、影响美观的绿化以及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新建、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相关教学实训设备及公用工程等。 标段划分:该项目的总图、建筑、结构设计。同意给水排水、电气等工程及辅助工程设施设计。 计划工期:109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8-01 合同估算价:110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设计单位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房建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 施工单位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在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4、财务要求:(2019~2021)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每年利润大于 0;(牵头方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建设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责任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1、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 址 http://59.175.169.110/web/Index.aspx#)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2、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 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⑥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截图。⑦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它情形。 (投标人应提供①、②、③、④、⑦承诺函,⑤⑥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6月05日至2022年06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28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嘉鱼县教 育局
代理机构:
湖北铭宇 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地址:
嘉鱼县发 展大道 131 号
地址:
咸安区银 桂路金龙 花园北区 (房产分 局 小区)1 栋一单元 603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杨主任
联系人:
聂先生
电话:
13807241660
电话:
1762001310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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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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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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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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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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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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