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乡假日小镇公用市政配套建设工程EPC监理项目原乡假日小镇公用市政配套建设工程EPC监理项目(SZZX-202104QT-009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咸宁市发布时间:2021-04-29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原乡假日小镇公用市政配套建设工程EPC监理项目
  • 项目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银湖大道666号,东至官埠桥镇和横沟桥镇交界线,南至官埠桥镇镇区张公老街,西
  • 规模: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广场工程、生态停车场工程、水环境整治工程、电力设施工程。(一)道路工程本次设计工程共计三类道路,分别为东旭街(车行道)(东旭街为城市支路,红线宽14米)、主路(按照城市支路,红线宽10米)、公园支线(按照城市公园支线标准设计,红线宽5米)。东旭街(车行道)(东旭街)设计起点为银湖大道(桩号:K0+013.554),终点为张公大道(桩号:K0+957.857),全线长944.303m,设计时速40km/h,红线宽度14m。主路A设计起点为银湖大道(桩号:K0+020),终点为发展大道(桩号:K2+104.821),设计时速20km/h,全线长2084.821m,红线宽度10m。主路B设计起点为发展大道(桩号:K0+015.684),终点为官埠大道(桩号:K0+576.618),设计时速20km/h,全线长560.934m,红线宽度10m。主路C设计起点为发展大道(桩号:K0+016.61),终点为现状道路(桩号:K0+352.214),设计时速20km/h,全线长335.604m,红线宽度10m。主路D设计起点为官埠大道(桩号:K0+022.503),终点为现状道路(桩号:K0+646.416),设计时速20km/h,全线长623.913m,红线宽度10m。主路E起点为官埠大道(桩号:K0+021.345),终点为主路D(桩号:K1+305.396),设计时速20km/h,全线长1284.051m,红线宽度10m。公园支线设计一期工程范围内道路面积32712.4m2,二期工程范围内道路面积4602.92m2",三期工程范围内道路面积为14269.04m2,道路红线宽度5m。(二)绿化工程分别为银湖大道、发展大道、官埠大道、东旭街路侧红线内绿化,风景区配建道路两侧5米绿化,北干渠两侧2米范围绿化,特色生态田园绿化区,总计绿化面积251667平方米。(三)广场工程为银湖大道南侧蝴蝶馆入口广场与亲水广场,建设体量为33657平方米。(四)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分别根据三个地块配建功能性停车场,设计采用以小见大手法,小投入大回报打造场地名片,入口采用简洁大气的鄂南风格蝶驿门头,地面采用特色的引导划线打造网红式停车场,一期停车场配建中式归心服务功能用房,建设规模98439平方米,其中一期小车停车位1030个、大巴停车位50个,二期小车停车位385个、大巴停车20个,三期小车停车位250个、大巴停车位20个。(五)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规模146985平方米,平均水深1米5,在低洼部位叠山理水形成蜿蜒自然的生态水系,为城市雨水汇集发挥功效,水源采用斧头湖末梢引水,湖底土工布防水,根据咸宁雨量计算公式三个区域内均可有效进行水量蓄存,并对水体采用水下森林、瀑氧等生态手段进行后期净化维护,最终形成蝴蝶水岸都市绿洲,打造优质空间带动城市价值提升。电力工程含项目内电力配套设施管网、区域地块管线拆除、整改等电力工程。其他:本项目建设概算总投资38035.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255.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68.46万元,基本预备费1811.21万元。其他
  • 范围: 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标段划分:/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其中/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38035.42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5-25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原乡假日小镇公用市政配套建设工程EPC监理项目原乡假日小镇公用市政配套建设工程EPC监理项目(SZZX-202104QT-009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X-202104QT-0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乡假日小镇公用市政配套建设工程EPC监理项目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21]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官埠生态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咸宁官埠生态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银湖大道666号,东至官埠桥镇和横沟桥镇交界线,南至官埠桥镇镇区张公老街,西、北至银湖大道。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广场工程、生态停车场工程、水环境整治工程、电力设施工程。(一)道路工程本次设计工程共计三类道路,分别为东旭街(车行道)(东旭街为城市支路,红线宽14米)、主路(按照城市支路,红线宽10米)、公园支线(按照城市公园支线标准设计,红线宽5米)。东旭街(车行道)(东旭街)设计起点为银湖大道(桩号:K0+013.554),终点为张公大道(桩号:K0+957.857),全线长944.303m,设计时速40km/h,红线宽度14m。主路A设计起点为银湖大道(桩号:K0+020),终点为发展大道(桩号:K2+104.821),设计时速20km/h,全线长2084.821m,红线宽度10m。主路B设计起点为发展大道(桩号:K0+015.684),终点为官埠大道(桩号:K0+576.618),设计时速20km/h,全线长560.934m,红线宽度10m。主路C设计起点为发展大道(桩号:K0+016.61),终点为现状道路(桩号:K0+352.214),设计时速20km/h,全线长335.604m,红线宽度10m。主路D设计起点为官埠大道(桩号:K0+022.503),终点为现状道路(桩号:K0+646.416),设计时速20km/h,全线长623.913m,红线宽度10m。主路E起点为官埠大道(桩号:K0+021.345),终点为主路D(桩号:K1+305.396),设计时速20km/h,全线长1284.051m,红线宽度10m。公园支线设计一期工程范围内道路面积32712.4m2,二期工程范围内道路面积4602.92m2",三期工程范围内道路面积为14269.04m2,道路红线宽度5m。(二)绿化工程分别为银湖大道、发展大道、官埠大道、东旭街路侧红线内绿化,风景区配建道路两侧5米绿化,北干渠两侧2米范围绿化,特色生态田园绿化区,总计绿化面积251667平方米。(三)广场工程为银湖大道南侧蝴蝶馆入口广场与亲水广场,建设体量为33657平方米。(四)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分别根据三个地块配建功能性停车场,设计采用以小见大手法,小投入大回报打造场地名片,入口采用简洁大气的鄂南风格蝶驿门头,地面采用特色的引导划线打造网红式停车场,一期停车场配建中式归心服务功能用房,建设规模98439平方米,其中一期小车停车位1030个、大巴停车位50个,二期小车停车位385个、大巴停车20个,三期小车停车位250个、大巴停车位20个。(五)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规模146985平方米,平均水深1米5,在低洼部位叠山理水形成蜿蜒自然的生态水系,为城市雨水汇集发挥功效,水源采用斧头湖末梢引水,湖底土工布防水,根据咸宁雨量计算公式三个区域内均可有效进行水量蓄存,并对水体采用水下森林、瀑氧等生态手段进行后期净化维护,最终形成蝴蝶水岸都市绿洲,打造优质空间带动城市价值提升。电力工程含项目内电力配套设施管网、区域地块管线拆除、整改等电力工程。其他:本项目建设概算总投资38035.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255.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68.46万元,基本预备费1811.21万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730日历天,其中/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38035.42 万元。
2.3其他:监理服务费:工程监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标准的45%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近五年至少独立完成1项投资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监理(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 2 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2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官埠 生态新区 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星晨 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址:
温泉路2 6号
地址:
塘角路1 6号
邮编:
437000
邮编:
437000
联系人:
李部长
联系人:
肖易贝、徐娟
电话:
18607241101
电话:
0715-813352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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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715-8133521
电子邮件:
112168751@qq.com
电子邮件:
4202712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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