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龙桥拓宽工程EPC总承包兴龙桥拓宽工程EPC总承包(SZZX-202207SZ-021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咸宁市发布时间:2022-07-07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兴龙桥拓宽工程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与龙潭河交叉口建设规模:1.在兴龙桥老桥北侧新建一幅桥,进行拼宽改建,桥宽16.73m,桥梁总长59.5m,建成后桥梁总宽3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50km/h,新桥荷载等级为城-A,老桥维持原荷载等级
  • 规模: 1.在兴龙桥老桥北侧新建一幅桥,进行拼宽改建,桥宽16.73m,桥梁总长59.5m,建成后桥梁总宽3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50km/h,新桥荷载等级为城-A,老桥维持原荷载等级;汽-20,挂-100。2.改造道路约300米,起点为兴龙桥,自西向东,终点为刘怀郭路,道路宽42m,城市主干道。3.配套建设交通、排水、绿化、亮化、护栏等附属工程。其他
  • 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实施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竣工图编制、前后期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工程相关验收、工程交付的工作、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并对承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节约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全面负责。具体分述如下:2.2.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包实施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2.2工程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实施的所有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2.2.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包实施的所有内容的建安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服务工作。标段划分:/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8-06合同估算价:2021.90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7-29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兴龙桥拓宽工程EPC总承包兴龙桥拓宽工程EPC总承包(SZZX-202207SZ-02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X-202207SZ-02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龙桥拓宽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22】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与龙潭河交叉口 建设规模:1.在兴龙桥老桥北侧新建一幅桥,进行拼宽改建,桥宽16.73m,桥梁总长59.5m,建成后桥梁总宽3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50km/h,新桥荷载等级为城-A,老桥维持原荷载等级;汽-20,挂-100。2.改造道路约300米,起点为兴龙桥,自西向东,终点为刘怀郭路,道路宽 42m,城市主干道。3.配套建设交通、排水、绿化、亮化、护栏等附属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实施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竣工图编制、前后期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工程相关验收、工程交付的工作、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并对承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节约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全面负责。具体分述如下:2.2.1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包实施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2.2 工程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实施的所有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2.2.3 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包实施的所有内容的建安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8-06 合同估算价:2021.90万元
2.3其他: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目标:满足初步设计要求及图纸审查合格要求。(2)施工质量目标: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1)设计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具有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分工及职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对项目的设计、总体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竣工验收和交付等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工程设计、采购(含专业分包)和施工工作。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经理须来自联合体牵头人,设计负责人及设计各专业负责人须来自联合体中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5)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相关事务,均视为联合体各成员的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法律效力。 (6)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1、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管控等事项。②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③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 2、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2020 年、202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不得亏损。(2019年之后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②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③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⑦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7月08日至2022年07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2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政 府投资项 目建设管 理局
代理机构:
裕和(湖 北)工程 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址:
咸宁市咸 宁大道1 68号
地址:
咸宁市咸 宁大道1 58号同 惠广场2 1楼
邮编:
437000
邮编:
437000
联系人:
熊工
联系人:
游工
电话:
0715-8269328
电话:
1860724969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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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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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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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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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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