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粮食应急储备库项目嘉鱼县粮食应急储备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JYZX-202207FJ-006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嘉鱼县粮食应急储备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湖北省嘉鱼县渡普镇渡普口村建设规模:根据《嘉鱼县粮食应急储备库项目方案总平面图》,本项目用地面积65814.15㎡
- 规模: 根据《嘉鱼县粮食应急储备库项目方案总平面图》,本项目用地面积65814.15㎡、建筑物占地面积24608.11㎡、建筑面积20045.02㎡、计容面积36613.56㎡、绿化面积9501.97㎡、道路面积14187.77㎡、硬铺面积17516.30㎡、建筑密度37.39%、容积率0.56、绿地率14.44%、停车位64个。其他
- 范围: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即工程总承包企业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采购、工程建安施工、附属工程、配套工程及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标段划分:1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8-30合同估算价:20000.00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8-08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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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粮食应急储备库项目嘉鱼县粮食应急储备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JYZX-202207FJ-006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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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YZX-202207FJ-00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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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嘉鱼县粮食应急储备库项目已由嘉鱼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205-421221-04-01-56086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鱼县小雅乡村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0.16%贷款:79.84%招标人为嘉鱼县小雅乡村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嘉鱼县渡普镇渡普口村 建设规模:根据《嘉鱼县粮食应急储备库项目方案总平面图》,本项目用地 面积 65814.15 ㎡、建筑物占地面积 24608.11 ㎡、建筑面积 20045.02 ㎡、计容面积 36613.56 ㎡、绿化面积 9501.97 ㎡、道路面积 14187.77 ㎡、硬铺面积 17516.30 ㎡、建筑密度 37.39%、容积率 0.56、绿地率 14.44%、停车位 64 个。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即工程总承包企业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采购、工程建安施工、附属工程、配套工程及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8-30 合同估算价:20000.00万元 | |||||||||||||||||||||||||||||||||||||||||
|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主体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1)设计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2)施工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近五年(2017年7月至今) 的承接过1项投资额(或合同额)不少于1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 3.1.4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要求(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6个月内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②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无在建工程承诺及6个月内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③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在职证明材料提供6个月内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④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除项目经理外)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 3.1.5: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报名开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7)在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需对以上所有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6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考察联合体牵头单位)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0、2021)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须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担任牵头人,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7月15日至2022年07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08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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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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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