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嘉鱼县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JYZX-202207FJ-007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嘉鱼县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嘉鱼县鱼岳镇烟墩路114号
- 规模: 鱼岳农贸市场:该项目拟占地面积21.436亩,建筑面积为532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室一层、地上建筑两层、市民休闲广场、机动车停车位12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10个。其中,地下一层为附属设备用房;一层建设标准化农贸市场,包括29个独立商铺、103个固定摊位等;二层为超市和其它消费商业体,以超市、小餐厅、茶餐厅等为主。茶庵农贸市场:该项目占地面积29.87亩,总建筑面积17374.7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其中:一楼建设标准化农贸市场,主要经营蔬菜、水果、肉禽、冷冻海鲜类水产品:二楼为超市,主要经营副食、干果类产品;三层主要为综合商业区;负一楼建地下停车场,可提供地下停车位95个,另外在地上规划停车位135个。其他
- 范围: 鱼岳农贸市场:该项目拟占地面积21.436亩,建筑面积为532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室一层、地上建筑两层、市民休闲广场、机动车停车位12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10个。其中,地下一层为附属设备用房;一层建设标准化农贸市场,包括29个独立商铺、103个固定摊位等;二层为超市和其它消费商业体,以超市、小餐厅、茶餐厅等为主。茶庵农贸市场:该项目占地面积29.87亩,总建筑面积17374.7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其中:一楼建设标准化农贸市场,主要经营蔬菜、水果、肉禽、冷冻海鲜类水产品:二楼为超市,主要经营副食、干果类产品;三层主要为综合商业区;负一楼建地下停车场,可提供地下停车位95个,另外在地上规划停车位135个。标段划分:1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8-16合同估算价:13473.24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8-12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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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嘉鱼县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JYZX-202207FJ-007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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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YZX-202207FJ-00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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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嘉鱼县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已由嘉鱼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207-421221-04-01-28549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鱼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嘉鱼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达恒峰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嘉鱼县鱼岳镇烟墩路114号、嘉鱼县鱼岳镇青山路29号 建设规模:鱼岳农贸市场:该项目拟占地面积21.436亩,建筑面积为532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室一层、地上建筑两层、市民休闲广场、机动车停车位12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10个。其中,地下一层为附属设备用房;一层建设标准化农贸市场,包括29个独立商铺、103个固定摊位等;二层为超市和其它消费商业体,以超市、小餐厅、茶餐厅等为主。 茶庵农贸市场:该项目占地面积29.87亩,总建筑面积17374.7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其中:一楼建设标准化农贸市场,主要经营蔬菜、水果、肉禽、冷冻海鲜类水产品:二楼为超市,主要经营副食、干果类产品;三层主要为综合商业区;负一楼建地下停车场,可提供地下停车位95个,另外在地上规划停车位135个。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鱼岳农贸市场:该项目拟占地面积21.436亩,建筑面积为532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室一层、地上建筑两层、市民休闲广场、机动车停车位12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10个。其中,地下一层为附属设备用房;一层建设标准化农贸市场,包括29个独立商铺、103个固定摊位等;二层为超市和其它消费商业体,以超市、小餐厅、茶餐厅等为主。 茶庵农贸市场:该项目占地面积29.87亩,总建筑面积17374.7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其中:一楼建设标准化农贸市场,主要经营蔬菜、水果、肉禽、冷冻海鲜类水产品:二楼为超市,主要经营副食、干果类产品;三层主要为综合商业区;负一楼建地下停车场,可提供地下停车位95个,另外在地上规划停车位135个。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8-16 合同估算价:13473.24万元 | |||||||||||||||||||||||||||||||||||||||||
|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人员要求:①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拟派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④拟派勘察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注册资格及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不得亏损。(4)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④近五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3.1条的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7月18日至2022年07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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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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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