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供水增量提质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核服务(SZZX-202208SZ-025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咸宁市发布时间:2022-08-15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主城区供水增量提质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 项目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包括水源工程
  • 规模: 该项目主要包括水源工程、输水管线工程及净水厂工程三部分。水源工程:改造现状取水泵站,通过增加及更换设备达到20万m/d的取水能力;输水管线工程:新建DN1400原水管线1条,总长度37.58km;净水厂工程:在现状厂址预留地内扩建10万m³/d的净水生产线1条。其他
  • 范围: 主城区供水增量提质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具体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计划工期:8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9-12合同估算价:170.00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9-06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主城区供水增量提质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核服务(SZZX-202208SZ-02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X-202208SZ-02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主城区供水增量提质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22)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宝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包括水源工程、输水管线工程及净水厂工程三部分。水源工程:改造现状取水泵站,通过增加及更换设备达到20万m/d的取水能力;输水管线工程:新建DN1400原水管线1条,总长度37.58km;净水厂工程:在现状厂址预留地内扩建10万m³/d的净水生产线1条。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主城区供水增量提质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具体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8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9-12 合同估算价:170.00万元
2.3其他:(1)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结算审核工作为止。 (2)合同估算价:暂估总金额为170万元,其中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最高限价为127万元,结算审核最高限价为43万元。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核暂定工程建设费用为3.459亿元,工程预备费为0.218亿元。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最高限价按《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的70%测算,结算审核最高限价按《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的25%测算,其中结算追加收费按5%的审减额为付费限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且本项目负责人为公司在职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8月16日至2022年08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0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政 府投资项 目建设管 理局
代理机构:
湖北宝辉 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地址:
咸宁市咸 宁大道1 68号
地址:
咸宁市咸 安区浮山 银桂路大 畈八组还 建点30 1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杜工
联系人:
谭工/金工
电话:
0715-8269856
电话:
0715-868800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年08月15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