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施工(SZZX-202112QT-033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咸宁市发布时间:2021-12-06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施工
  • 项目地址: 永安阁旁淦河河道和潮家潭河汊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是永安阁旁淦河河道和潮家潭河汊两个区域实施河流水生动植物恢复与湿地净化工程,工程区面积共计12.2万㎡,其中永安阁旁淦河河道施工区设计滩涂湿地1.7万㎡,潮家潭河汉进行水生态修复10.5万㎡
  • 规模: 该项目主要是永安阁旁淦河河道和潮家潭河汊两个区域实施河流水生动植物恢复与湿地净化工程,工程区面积共计12.2万㎡,其中永安阁旁淦河河道施工区设计滩涂湿地1.7万㎡,潮家潭河汉进行水生态修复10.5万㎡。两区共计恢复沉水植物90581㎡,挺水植物14013㎡,浮叶植物924㎡;底栖动物9.9t。其他
  • 范围: 本项目图纸及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1-31合同估算价:915.85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12-31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施工(SZZX-202112QT-03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X-202112QT-03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咸发改审批【2021】1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咸宁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人为咸宁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永安阁旁淦河河道和潮家潭河汊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是永安阁旁淦河河道和潮家潭河汊两个区域实施河流水生动植物恢复与湿地净化工程,工程区面积共计12.2万㎡,其中永安阁旁淦河河道施工区设计滩涂湿地1.7万㎡,潮家潭河汉进行水生态修复10.5万㎡。两区共计恢复沉水植物90581㎡, 挺水植物14013㎡,浮叶植物924㎡;底栖动物9.9t。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1-31 合同估算价:915.85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2016年12月-2021年12月)具有1项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综合整治项目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施工合同)。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培训合格证;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proxy.xianning.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2月07日至2021年12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生 态环境局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 标股份有 限公司
地址:
咸宁市银 桂路15 号
地址:
湖北省武 汉市武昌 区中北路 108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张廷洲
联系人:
王爽涛、洪敏强、刘毓畅、程毅
电话:
0715-8898868
电话:
027-8727353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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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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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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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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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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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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