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水流域菖蒲港桥至肖岭段生态修复项目EPC总承包陆水流域菖蒲港桥至肖岭段生态修复项目EPC总承包(TCZX-202202QT-002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陆水流域菖蒲港桥至肖岭段生态修复项目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铁柱港与陆水河交叉口上游陆水河左岸,通城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南侧的长方形荒地和三角形荒地范围
- 规模: 总投资约3500万元。①陆水流域菖蒲港桥至肖岭段生态修复工程:铁柱港桥至陆水交汇口,修复长度350m;隽水河现有拦河闸上游,修复长度320m。总修复面积约4hm2,主要种植水生植物用来净化陆水河水质。②通城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深度处理工程:拟在通城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水口附近建设人工湿地1座,面积73亩,该湿地工程位于铁柱港与陆水河交叉口上游约1500m陆水河左岸,按20000m3/d设计、按50000m3/d校核(处理规模与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一致),旨在对污水厂尾水进行人工湿地深度处理后最终排入陆水河。其他
- 范围: 本标段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EPC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①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竣工图编制等相关手续,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②工程采购:工程建设所需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③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3-29合同估算价:3500.00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3-22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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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水流域菖蒲港桥至肖岭段生态修复项目EPC总承包陆水流域菖蒲港桥至肖岭段生态修复项目EPC总承包(TCZX-202202QT-002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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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CZX-202202QT-00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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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陆水流域菖蒲港桥至肖岭段生态修复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通城县发展和改造局以隽发改审批【2021】3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通城县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铁柱港与陆水河交叉口上游陆水河左岸,通城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南侧的长方形荒地和三角形荒地范围。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3500万元。①陆水流域菖蒲港桥至肖岭段生态修复工程:铁柱港桥至陆水交汇口,修复长度350m;隽水河现有拦河闸上游,修复长度320m。总修复面积约4hm2,主要种植水生植物用来净化陆水河水质。②通城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深度处理工程:拟在通城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水口附近建设人工湿地1座,面积73亩,该湿地工程位于铁柱港与陆水河交叉口上游约1500m陆水河左岸,按20000m3/d设计、按50000m3/d校核(处理规模与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一致),旨在对污水厂尾水进行人工湿地深度处理后最终排入陆水河。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标段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EPC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①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竣工图编制等相关手续,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②工程采购:工程建设所需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③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3-29 合同估算价:3500.00万元 | |||||||||||||||||||||||||||||||||||||||||
| 2.3其他: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 ①工程设计费报价: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采用折后取费率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折后取费率以不高于 50%作为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②建安工程费报价:以项目财政评审审定的总价为基数,采用折后取费率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折后取费率以不高于95%作为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情况、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行填报投标下浮比例。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施工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安全施工许可证由施工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人员要求: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条件的,可以兼任,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前推60个月)承接过投资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人工湿地或水生态修复或水污染防治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5)财务要求:提供 2018年、2019年、20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不得亏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责令停业;②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③没有财产被接管或冻结;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在公示的失信惩戒信息;⑥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分工及职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对项目的设计、总体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竣工验收和交付等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各自的法律责任。④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⑤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2月25日至2022年03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2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不见面开标(具体操作详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下载中心。点击下载:不见面开标操作册)。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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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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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