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液晶模组电子厂建设项目(EPC)(TSZX-202507FJ-541001001)招标公告

通山县发布时间:2025-07-04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通山县液晶模组电子厂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通山县经济开发区凤池路北侧
  • 规模: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0.0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6099.00平方米,主要新建4栋恒温恒湿无尘厂房
  • 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山县经济开发区凤池路北侧、发展大道西侧 ; 招标范围:本项目是在初步设计方案完成后进行的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 概况: 建设地点:通山县经济开发区凤池路北侧、发展大道西侧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0.0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6099.00平方米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25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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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液晶模组电子厂建设项目( EPC ( 项目名称 ) 通山县液晶模组电子厂建设项目( EPC (标段名称)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SZX-202507FJ-54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山县液晶模组电子厂建设项目( EPC ( 项目名称 ) 已由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2506-421224-04-01-440266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通山县经开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 ) ,出资比例为 自筹: 184386500 元(占比: 100 % ,招标人为 通山县经开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华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通山县经济开发区凤池路北侧、发展大道西侧

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40.01 亩),规划总建筑面积 36099.00 平方米,主要新建 4 栋恒温恒湿无尘厂房。配套完成室外道路广场、停车场、充电桩、景观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在初步设计方案完成后进行的工程 EPC 总承包招标。中标人根据项目的相关批复等前期资料,组织、完成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验收全过程的建设内容,以及招标人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标段划分: 共划分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 08 15

合同估算价: 184386500

2.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2 )资质要求:①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 /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 ,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3 本次招标 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2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3 )联合体牵头方须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办理

3. 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投标, 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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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http8082--58--52--132--225.proxy.xianning.gov.cn/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07 05 00 00 2025 07 10 00 00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http8082--58--52--132--225.proxy.xianning.gov.cn/suite/login ), 在所投标段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07 25 09 0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bggzyfwpt.cn )、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通山县经开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华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大路乡迎宾社区开发区办公楼 1 102

址: 通山县通羊镇洋都大道田园路尽头

编: 437600

编: 437600

联 系 人: 夏先生

联 系 人: 许工

话: 0715-2883976

话: 15872050155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623310907@qq.com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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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2025 7 4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1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 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