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低碳和气候韧性城市发展项目咸宁子项前期咨询咸宁市低碳和气候韧性城市发展项目咸宁子项前期咨询中标结果公告(标段编号SZZX-202411ZC-031001)

咸宁市发布时间:2024-12-12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咸宁市低碳和气候韧性城市发展项目咸宁子项前期咨询标段编号

项目详情

咸宁市低碳和气候韧性城市发展项目咸宁子项前期咨询中标 (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SZZX-202411ZC-031 001

二、 项目名称: 咸宁市低碳和气候韧性城市发展项目咸宁子项前期咨询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牵头人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成员二)咸宁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48号东座

中标(成交)金额: 1850000.00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项目 名称: 咸宁市低碳和气候韧性城市发展项目咸宁子项前期咨询

采购需求 :详见 采购 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45日内完成所有的前期调查工作,出具正式的报告并拿到审批意见。

质量标准:咨询服务项目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和亚行贷款要求。

项目负责人:何长明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伟立 喻曙芳、陈浩勤、徐望彬、明星宇 (采购人代表)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 4 12 10

2、评审地点:咸宁市民之家四楼B区评标区域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相关规定折价收取。

2、收费金额:人民币 2.2 (万元)

八、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采购公告查询网址: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 、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 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 *): 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 298号

人( *): 廖工

移动电话( *): 18506249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湖北星晨 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 咸宁市塘角路 16号

人( *): 李工

移动电话( *): 0715-8102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