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精河工业园区盐化工产业区标准化厂房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博州精河工业园区盐化工产业区标准化厂房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
- 项目地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2.工程规模:新建盐化工产业区标准化厂房配套设施
- 规模: 新建盐化工产业区标准化厂房配套设施(一级消防站、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事故应急及污水处理系统、物理封闭及道闸系统、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站、智慧平台)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范围: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 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专业甲级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及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本单位注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它要求:信誉要求:(1)企业可以通过网上查询,自己承诺等方式来证明;投标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对象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企业拟在本工程使用的项目经理;对诉讼及仲裁情况不做要求。(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3)业绩要求(企业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化工配套硬件设施总承包业绩或类似化工建设项目总承包业绩(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能够提供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4)业绩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近三年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化工配套硬件设施总承包业绩或类似化工建设项目总承包业绩(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能够提供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总承包项目经理)(5)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 设计施工一体化,以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地勘报告为依据,完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和最终交付,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工作包括:以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地勘报告为依据,包括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和专业设计)、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图审图及消防审图、施工期的设计服务、项目验收、竣工图纸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2)施工范围包括:以经批准、审核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完成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主体工程及所有配套基础设施的施工、联调联试、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编制及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3)采购范围包括:完成与本工程范围内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配套材料、相关设施设备及设施等的采购、运输、保管、验收、安装及后期质保。(4)服务工作包括:对本项目进行总承包管理、设计管理、成本控制管理、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工程验收、技术指导等工作
项目详情
博州精河工业园区盐化工产业区标准化厂房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
( 65272223082400151002)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 年 09 月 16 日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 年 09 月 19 日
本博州精河工业园区盐化工产业区标准化厂房提升建设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6527222308240015100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博州精河工业园区盐化工产业区标准化厂房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标段名称:博州精河工业园区盐化工产业区标准化厂房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总承包工期 |
|
1 |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62634929.01 元 |
268 |
|
2 |
贵州东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66934980.70 元 |
268 |
|
3 |
翱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56253321.33 元 |
268 |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吕远 |
注册化工工程师: F176500051 |
|
2 |
贵州东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李列 |
注册化工工程师: F155200021 |
|
3 |
翱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段丽红 |
注册化工工程师: F131500022 |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响应 |
|
2 |
贵州东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响应 |
|
3 |
翱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 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精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
|
地 址:精河县工业园区天津路 17 号 |
地 址: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 789 号 |
|
联 系 人:李严 |
联 系 人:杨新杰、肖栋 |
|
电 话: 15026215173 |
电 话: 15981765758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1085903482@qq.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