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精河县城区集中供热热源站煤改电(一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博州精河县城区集中供热热源站煤改电一期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精河县2.工程规模:本次增加的电热水锅炉总功率80MW
- 规模: 本次增加的电热水锅炉总功率80MW(2台40MW全自动常压电热水锅炉)。需新增电力负荷65000KVA,设计电锅炉供电为10KV高压直供,供电电源线路长约3km;新增1台S11-2000KVA/10KV/0.4KV变压器为水泵等低压设备供电等配套设施。新增节能量1.6万吨/年,二氧化碳减排能力3.3万吨/年。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范围: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它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 本次增加的电热水锅炉总功率80MW(2台40MW全自动常压电热水锅炉)。需新增电力负荷65000KVA,设计电锅炉供电为10KV高压直供,供电电源线路长约3km;新增1台S11-2000KVA/10KV/0.4KV变压器为水泵等低压设备供电等配套设施。新增节能量1.6万吨/年,二氧化碳减排能力3.3万吨/年。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项目详情
博州精河县城区集中供热热源站煤改电(一期)建设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
编号:
65272223051600112002001
项目类别: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一、招标人:
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得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四、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评标时间:
202
3
年
07
月
28
日
五、
定标方式:
票决定标法
定标时间:
202
3
年
08
月
01
日
六、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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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标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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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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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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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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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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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
确定拟中标人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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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精河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
李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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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
新
1652019202100308
|
55998235.96
|
366
|
合格
|
票决定标法
综合得分最高
业绩较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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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班子成员:
技术负责人:
王卫明
;施工员:
孙殿明
、
朱孟强;安全员:翟玉娜、张诗利;质检员:李吉仲;资料员:敬艳;造价师:熊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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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
/
七、公示时间:
202
3
年
08
月
02
日
00:00(北京时间)
至
202
3
年
08
月
05
日
00:00(北京时间)
八、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示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异议书:
以书面形式递交至
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龚江龙
联系方式:
13369839165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异议处理不满意的,可在招标人异议回复或明确拒绝异议受理后十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行业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书:
监督单位:
精河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0909-7639609
九、
其它事项:无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得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精河
县
地
址:
博乐市前进路海西国际
5号楼17楼
邮
编:
833
3
00
邮
编:
833400
联
系
人:
龚江龙
联
系
人:
申倬
电
话:
13369839165
电
话:
18690901161
电子邮箱:
1427312900
@qq.com
电子邮箱:
3153467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