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精河县2025年乌伊路供水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博尔塔拉蒙古州发布时间:2025-11-19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博州精河县2025年乌伊路供水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2.工程规模:1
  • 规模: 1、改建原DN200mmPE给水管为DN600mm钢带给水管4500m;2、新建内径1500mm电动阀井25座;3、新建调压泵站2座及路面恢复等工程。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范围: 1、改建原DN200mmPE给水管为DN600mm钢带给水管4500m;2、新建内径1500mm电动阀井25座;3、新建调压泵站2座及路面恢复等工程。本次工程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项目详情

博州精河县2025年乌伊路供水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65272225101400329001)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15日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11月18日00:00
本博州精河县2025年乌伊路供水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27222510140032900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博州精河县2025年乌伊路供水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标段名称:博州精河县2025年乌伊路供水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项目班子成员
1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时代城乡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2560990.25元 合格 234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 15日历天,施工工期219日历天)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吴丹,设计负责人:亢增军,技术负责人:王冠军,施工员:韦良铜,质量员:陈玉洋,安全员:董爱军,预算员:樊丽,资料员:李永丽,材料员:贾捷,标准员:张路洋,测量员:周文然,机械员:李奎武,试验员:李莹,劳务员:田彦福,采购经理:王健健
2 新疆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骏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42670963.89元 合格 234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 15日历天,施工工期219日历天)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周枫,设计负责人:郭少云,技术负责人:薛建业,施工员:治超,质量员:古丽亚尔克孜 ·亚森,安全员:徐晓雪,预算员:李博洋,安全负责人:徐冰冰,标准员:张玉,试验员:杨秀萍,测量员:杨永红,机械员:周建正、刘玉华,劳务员:马小梅,材料员:乔芳、张艳,资料员:张莉、王晓莉

3 天津六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43238130.53元 合格 234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 15日历天,施工工期219日历天)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郭晓阳,设计负责人:陈颖,技术负责人:莫文丰,施工员:何应龙、王恒春、王淑萍,质量负责人:史楠,质量员:韦雪梅、安全生、王轶,安全负责人:李丹蕊,安全员:李智信、孙妍妮、冯磊,标准员:王娜,机械员:扈平、靳艳萍,材料员:吴建,劳务员:孟庆姝,资料员:何洁、张越,预算员:郭瑶卿,测量员:贾志刚、李滨、徐泽焱,试验员:尹继红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时代城乡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施工负责人:吴丹 设计负责人:亢增军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新1352017201719412 设计:高级工程师,201941205050201001221F
2 新疆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骏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负责人:周枫 设计负责人:郭少云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新1312018201902021 设计:高级工程师,鲁191100133200178
3 天津六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负责人:郭晓阳 设计负责人:陈颖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津1122011201105742 设计:正高级工程师,20190120045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时代城乡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新疆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骏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天津六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俊磊,联系方式:13565510808。监督管理部门: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0909-7639609。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精河县恒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精河县精河镇新二路 地 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锦福小区23号楼5号商铺
联 系 人:刘俊磊 联 系 人:王前锋
电 话:13565510808 电 话:19390995200
电子邮件:37798257@qq.com 电子邮件:93610702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