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萨尔托海乡-冬特村公路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项目名称: 青河县萨尔托海乡冬特村公路建设项目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青河县萨尔托海乡-冬特村公路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5日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ZHTZCY2025-0421
项目名称: 青河县萨尔托海乡-冬特村公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3500000
最高限价(元): 3384471.17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174日历天,开工时间2025年05月10日,竣工时间2025年10月30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 (2)《财政部、SF 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JY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 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二级)注册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外省企业需进行区外企业JJ信息报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至 2025年04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青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青河县
联系方式: 0906-8826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中正恒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北屯市昆仑街友谊北路936-3号
联系方式: 18609065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洋
电 话: 18609065234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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