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名称: 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 概况: 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9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KCS2025-WT318 项目名称: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42400 最高限价(元):942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数量:5 预算金额(元):9424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人身意外保险服务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6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29日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KCS2025-WT318
项目名称: 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942400
最高限价(元): 942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数量: 5预算金额(元): 9424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人身意外保险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执业许可证副本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采购标的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报价),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自然人投标的,证明材料须由本人签字) 4.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至 2026年01月26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5:30至19: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政府网上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拨打400-881-7190客服电话。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库车市公安局
地 址: 库车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 0997-7975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普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库车市上海城商业1号楼2层202号商铺
联系方式: 15886820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前超
电 话: 15886820697
附件信息:
-
488.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