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2026年项目管理费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洛浦县2026年项目管理费
- 概况: 洛浦县2026年项目管理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3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XJNC-GKZB-2026-001 项目名称:洛浦县2026年项目管理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50000 最高限价(元):9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洛浦县2026年项目管理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50000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用于2026年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库、年度计划项目前期实施方案的评审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2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洛浦县2026年项目管理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03日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NC-GKZB-2026-001
项目名称: 洛浦县2026年项目管理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950000
最高限价(元): 9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洛浦县2026年项目管理费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50000 单位: 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用于2026年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库、年度计划项目前期实施方案的评审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否则投标无效。因本项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小型和微型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1)具有有效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开标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开标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11月-2026年1月)投标供应商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及明细,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投标供应商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及投标供应商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11月-2026年1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均可);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等;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工程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至 2026年03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03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03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照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特别强调: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2、接受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洛浦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洛浦县青年公园北侧
联系方式: 0903-6622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宁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和田市金鹰国际20楼
联系方式: 13319795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宁宁
电 话: 13319795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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