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州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哈密市发布时间:2025-12-02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哈密市伊州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哈密市伊州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2日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WZB(2025)Z - 312

项目名称: 哈密市伊州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29999874

最高限价(元): 8898000,8790000,12311874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农机牌照类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898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铲车26台、拖拉机20台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非农机牌照类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79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运输车23辆(粪污运输车22辆、吸污车1辆)、撒肥车26台(固体撒肥车-牵引式25台、液体撒肥车1辆)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设备设施类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311874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有机肥设备(有机肥加工设备2套、立式有机肥发酵罐5套、自走式翻抛机3台、潜污泵6台、羊粪提升装置1套、清粪车2台、实验室检测设备1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标项 2、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项2、3: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2日 2025年12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10: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10: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jmbs格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 5、投标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询标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 6、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哈密市伊州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哈密市伊州区爱国南路2号

联系方式: 15022946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哈密京龙大厦7楼

联系方式: 173977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开平

电 话: 173977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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