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新源县集中供热扩容改造建设项目四标段(EPC)资格预审公告
- 项目名称: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集中供热扩容改造建设项目四标段EPC资格预审
- 项目地址: 新源县
- 规模: 新建换热站8座,设备安装及配套附属设施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源县 2.1.2建设规模:新建换热站8座,设备安装及配套附属设施 ; 包括完成项目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等)、以及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5-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5-27
项目详情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集中供热扩容改造建设项目四标段(
EPC)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新源县集中供热扩容改造建设项目已由新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新发改综字
[2024]06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专项债券资金
80%,地方配套资金2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伊犁州新源县集中供热扩容改造建设项目四标段(
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源县
2.1.2建设规模:新建换热站8座,设备安装及配套附属设施
。
2.1.3总投资额:
1301
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
:
总工期:
427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6其
他:
无
2.2招标范围:
包括完成项目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等)、以及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行业乙级
(含)以上
设计资质,
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
GB2)资质
;
(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
(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
(
5)
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
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①施工企业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的施工业绩(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同时设计企业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的设计业绩(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施工企业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或设计企业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的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以上两种要求满足其一即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5、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近三年(
2021年 01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一项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以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三者缺一不可,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注:企业业绩与人员业绩可以重复。
3.6、
财务要求:
近
3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2023年
成立的
新公司不做财务要求(以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财务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
3.
7
、其他人员要求:
施工负责人:
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设计负责人
:须具备
二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
市政公用
工程相关专业
高
级职称;
施工技术负责人:
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员:
须具有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
质量检查员:
须具有相关专业质量检查员岗位证;
安全检查员:
须具有相关专业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
;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单位近
半
年(
2023年11月-2024年4月
)的社保证明及新疆工程建设云网站人员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半年
(
2023年11月-2024年4月
)的社保证明
。
3.
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9
、信誉要求
:
附投标人在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3.
10
、其他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
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在同一
标段
项目中投标
;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
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
4
年
05
月
22
日
10时00分至202
4
年
05
月
27
日
20
时
00分;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
4
年
06
月
04
日
16
时
3
0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原国际B座4楼)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
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方法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9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
新源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久质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
地
址:
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
恰普河路
61号
地
A座8楼814室
邮
编:
835800
邮
编:
835000
联
系
人:
李志刚
联
系
人:
赵媛媛
电
话:
13109088222
电
话:
0999-8993133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4986758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