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北岸干渠生态健康公园项目(EPC)

伊犁哈萨克州发布时间:2024-10-23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伊宁市北岸干渠生态健康公园项目
  • 项目地址: 伊宁市兴业路以西,文苑路以北
  • 规模: 1、新建公园调蓄池19682.68平方米(水系外露面积);2、新建供排水管网DE63-DE300合计1400米,新建灌溉给水管网De25-DE160合计24755米;3、新建强弱电管网23410米(监控工程、电气工程);4、新建绿化区域总面积为51504.82平方米;5、新建道路场地总面积为25412平方米;6、新建公厕及办公用房楼三栋,总建筑面积为510.15平方米,其中每栋单体建筑面积为170.05平方米,地上1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6.05米;7、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建设
  • 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宁市兴业路以西,文苑路以北 2.工程规模:1、新建公园调蓄池19682.68平方米(水系外露面积);2、新建供排水管网DE63-DE300合计1400米,新建灌溉给水管网De25-DE160合计24755米;3、新建强弱电管网23410米(监控工程、电气工程);4、新建绿化区域总面积为51504.82平方米;5、新建道路场地总面积为25412平方米;6、新建公厕及办公用房楼三栋,总建筑面积为510.15平方米,其中每栋单体建筑面积为170.05平方米,地上1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6.05米;7、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建设。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0-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29

项目详情

伊宁市北岸干渠生态健康公园项目( EPC)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伊宁市北岸干渠生态健康公园项目 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伊宁市 以伊市发 202 4 264 号批 准建设。招标人为伊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地方财政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伊宁市北岸干渠生态健康公园项目( EPC)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 用资格 审方 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宁市兴业路以西,文苑路以北

2.工程规模:1、新建公园调蓄池19682.68 平方米(水系外露面积);2、新建供排水管网DE63-DE300合计1400米,新建灌溉给水管网De25-DE160合计 24755 米;3、新建强弱电管网23410米(监控工程、电气工程);4、新建绿化区域总面积为51504.82 平方米;5、新建道路场地总面积为 25412平方米;6、新建公厕及办公用房楼三栋,总建筑面积为510.15 平方米,其中每栋单体建筑面积为170.05 平方米,地上 1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6.05 米;7、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建设。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天)

65400224092501192001001

伊宁市北岸干渠生态健康公园项目( EPC)

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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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具备 [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 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 [注册一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本项目所有拟派人员均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其它要求 1、施工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 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含)以上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设计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丙级 (含)以上设计资质;2、人员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3、招 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资格预审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参与招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在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投标

1.投 标截止时间: 202 4 11 06 10 30

2.投标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B座四楼)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 4年10月24 10时00分至202 4 10 29 10 00分。

2. 领取地点: 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ggzy.xjyl.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招 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 0 .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 资格预审 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 资格预审 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 资格预审 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 资格预审 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八、 联系 方式

招标人: 伊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伊宁市

联系人 :史君

联系电话: 18997586656

招标代理单位: 新疆金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 313线以西、新华西路以北西城天街A-E#商业楼C40 6

联系人: 杜美红

联系电话: 18699399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