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裕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名称: 塔城地区裕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察设计
- 规模: 裕民县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程水源为哈拉布拉水库,供水范围包括哈拉布拉乡10个村、新地乡13个村、吉也克镇11个村、阿勒腾也木勒乡3个村。工程建成后解决人口41657人(其中城镇人口18763人,农村人口22894人)及牲畜3.84万头(只)的饮水问题。本工程总供水规模为25000m 3 /d。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输配水管道约300km、附属构筑物及水厂一座,工程匡算总投资5.5亿元,工程部分一至五部分投资约4.675亿元。 3.招标内容与范围 ; 包括塔城地区裕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和相关成果,以及可研、初设批复所需专题报告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复垦报告、土地地籍调查及勘界报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移民报告、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征占用手续办理(草原征占用申请表,征占用草原现场查验表,植被恢复方案)、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综合选址论证报告(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协助发包人(招标人)办理相关部门对各类专项(专题)报告的审查和批复等其他配套服务;设计成果需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 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 2.项目规模:裕民县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程水源为哈拉布拉水库,供水范围包括哈拉布拉乡10个村、新地乡13个村、吉也克镇11个村、阿勒腾也木勒乡3个村。工程建成后解决人口41657人(其中城镇人口18763人,农村人口22894人)及牲畜3.84万头(只)的饮水问题。本工程总供水规模为25000m 3 /d。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输配水管道约300km、附属构筑物及水厂一座,工程匡算总投资5.5亿元,工程部分一至五部分投资约4.675亿元。 3.招标内容与范围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02
项目详情
塔城地区 裕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塔城地区 裕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 资金 , 招标人为 裕民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裕民县
2. 项目规模: 裕民县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程水源为哈拉布拉水库,供水范围包括哈拉布拉乡 10 个村、新地乡 13 个村、吉也克镇 11 个村、阿勒腾也木勒乡 3 个村。工程建成后解决人口 41657 人(其中城镇人口 18763 人,农村人口 22894 人)及牲畜 3.84 万头(只)的饮水问题。本工程总供水规模为 25000m 3 /d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输配水管道 约 300k m 、 附属构筑物及水厂一座,工程 匡算 总投资 5.5 亿元 ,工程部分一至五部分投资约 4.675 亿元 。
3. 招标内容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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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包 ) 编号 |
标段 ( 包 ) 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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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42003930001066001001 |
塔城地区 裕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察设计 |
54 |
1725 |
包括 塔城地区 裕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 招标设计阶段 勘察设计工作和相关成果,以及 可研、初设 批复所需专题报告的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复垦报告、土地地籍调查及勘界报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移民报告、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征占用手续办理(草原征占用申请表,征占用草原现场查验表,植被恢复方案)、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综合选址论证报告(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 :协助发包人(招标人)办理相关部门对各类专项 ( 专题 ) 报告的审查和批复等其他配套服务;设计成果需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企业资质要求: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 引调水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的勘察设计能力。( 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有 引水或供水类似工程 勘察设计业绩。( 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 ( 4 )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证书或 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 投标其他条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质、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凡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2 5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 5 年 11 月 2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 jy .xjtc.gov.cn/TPBidder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 5 年 11 月 3 日 10 时 30 分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 jy .xjtc.gov.cn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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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裕民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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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裕民县塔斯特东路 12-3 |
地 址 : |
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 136 号瑞昌大厦 1301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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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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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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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赵辉 |
联 系 人: |
徐晓芹 、陈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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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899393550 |
电 话: |
0991-4533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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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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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991-4596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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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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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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