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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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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博物馆陈列布展项目
已经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
备案。招标人为
霍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霍城县博物馆陈列布展项目(EPC)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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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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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
2.工程规模:
对总面积4979.33 平方米的博物馆进行陈列布展、装饰装修,其中设置陈列展厅6个,分别为历史陈列展厅、规划沙盘展区、自然展厅、临时展厅、现代成就展厅、民俗非遗展区等及相关配套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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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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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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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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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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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0232309270022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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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博物馆陈列布展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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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总面积4979.33 平方米的博物馆进行陈列布展、装饰装修,其中设置陈列展厅6个,分别为历史陈列展厅、规划沙盘展区、自然展厅、临时展厅、现代成就展厅、民俗非遗展区等及相关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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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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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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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事项。
③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或设计单位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其它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设计: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疆外企业需办理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报送;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需办理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报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其他要求:
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yl.gov.cn/)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2若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施工单位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2)设计单位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 项,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设计合同(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2)施工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方式为: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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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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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2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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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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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时间:2023年09月28日 10时00分至2023年10月19日 12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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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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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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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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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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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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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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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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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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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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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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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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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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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街黄河大厦9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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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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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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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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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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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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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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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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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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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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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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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04850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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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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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282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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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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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9488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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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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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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