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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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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智能化管理创业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
已经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
备案。招标人为
霍尔果斯和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地方自筹,其他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智能化管理创业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配套附属工程(EPC)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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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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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霍尔果斯市
2.工程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28322平方米,新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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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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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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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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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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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04023020600013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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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智能化管理创业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配套附属工程(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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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1#宿舍楼:框架结构,地上5层,建筑面积:4801.28平方米,建筑高度20.41米(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高度),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交件编制及审查通过(其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过程设计配合服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结算、建设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验收,整体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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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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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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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1)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2)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4)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设计]建筑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含)以上;或[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①施工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 01 月 01 日起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②设计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 1 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本项目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做要求。
6、财务要求:近 3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2024年新公司不做财务要求(以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财务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等须具有相关岗位证,安全员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获得用户的好评,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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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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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6时0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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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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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0时00分至2024年12月08日 1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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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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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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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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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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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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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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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和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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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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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硕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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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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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惠宁路999号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园A栋39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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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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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安徽路以北 、 武汉路以西安心嘉园s3-301- 1 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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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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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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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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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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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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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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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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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范景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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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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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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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3113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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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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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999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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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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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9993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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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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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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