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雅县建筑材料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

阿克苏地区发布时间:2026-01-14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沙雅县建筑材料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
  • 项目地址: 沙雅县
  • 规模: 新建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仓储基地,总仓储容量100万吨,配套供排水管网、内部路网硬化等相关附属设施,本标段建筑面积:69192.90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仓储基地,总仓储容量100万吨,配套供排水管网、内部路网硬化等相关附属设施,本标段建筑面积:69192.90平方米 ;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1

项目详情

沙雅县建筑材料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雅县建筑材料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 已由 (沙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案证号 :2508252017652924000084)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沙雅县启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沙雅县建筑材料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建筑面积 20万平方米仓储基地,总仓储容量100万吨,配套供排水管网、内部路网硬化等相关附属设施,本标段建筑面积: 69192.90 平方米。

2.1.1建设地点: 沙雅县

2.1.2建设规模: 新建建筑面积 20万平方米仓储基地,总仓储容量100万吨,配套供排水管网、内部路网硬化等相关附属设施,本标段建筑面积: 69192.90 平方米。

2.1.3 总投资额: 64000 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 3 10 日历天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设计[建筑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人员资质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2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建筑或结构专业)需在本单位注册。

3.3.3 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 施工负责人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①设计单位: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 1个,已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要求:近三年202 3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②施工单位: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 2个,已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时间要求:近三年202 3 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具体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建筑工程业绩,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 10 000万元以上(含 10 000万元)的项目。)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 1个,已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时间要求:近三年202 3 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具体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建筑工程业绩。)

3.6、财务要求: 近三年(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个(含牵头单位);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 2018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在新疆工程建设云网(http://jsy.xjjs.gov.cn) 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信誉要求: 投标企业近 1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202 5 01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企业违反有关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被有管辖权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确认定为不良行为记录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不良行为记录的。不良行为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时 “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登记信息为认定依据。

在以上要求之外的不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依据。

3.9、其他要求: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大型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6 01 15 10时00分至202 6 01 21 20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阿克苏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6 02 05 10时30分,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

6.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 6 02 05 10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 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8.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阿克苏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997-2619552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雅县启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城基宏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团结南路 68号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 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2301、2302、2303室

编: 842200

编: 830000

人:李玥昌

人:江硕苇

话: 17793669994

电话: 1 8299727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