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塔什艾日克镇阿恰墩村、依其艾日克镇阿克亚村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
- 项目名称: 新和县塔什艾日克镇阿恰墩村依其克亚村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项目地址: 新和县2.1.2建设规模:塔什艾日克镇阿恰墩村
- 规模: 塔什艾日克镇阿恰墩村、依其艾日克镇阿克亚村铺设排水主管道25公里,新建检查井1200座,建设100立方米/天一体化污水处理站2座,配套电缆及变压器2座,提升泵设施4套。80平方米水冲式公共厕所1座,60平方米水冲式公共厕所1座。2.1.3工程投资额:2500万元2.1.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2.1.6其他:/2.2招标范围
- 概况: 塔什艾日克镇阿恰墩村、依其艾日克镇阿克亚村铺设排水主管道25公里,新建检查井1200座,建设100立方米/天一体化污水处理站2座,配套电缆及变压器2座,提升泵设施4套。80平方米水冲式公共厕所1座,60平方米水冲式公共厕所1座。2.1.1建设地点:新和县2.1.2建设规模:塔什艾日克镇阿恰墩村、依其艾日克镇阿克亚村铺设排水主管道25公里,新建检查井1200座,建设100立方米/天一体化污水处理站2座,配套电缆及变压器2座,提升泵设施4套。80平方米水冲式公共厕所1座,60平方米水冲式公共厕所1座。2.1.3工程投资额:2500万元2.1.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2.1.6其他:/2.2招标范围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09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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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县塔什艾日克镇阿恰墩村、依其艾日克镇阿克亚村 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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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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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新和县塔什艾日克镇阿恰墩村、依其艾日克镇阿克亚村 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和发改批〔2025〕16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和县塔什艾日克镇阿恰墩村、依其艾日克镇阿克亚村 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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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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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 塔什艾日克镇阿恰墩村、依其艾日克镇阿克亚村铺设排水主管道 25公里,新建检查井1200座,建设100立方米/天一体化污水处理站2座,配套电缆及变压器2座,提升泵设施4套。80平方米水冲式公共厕所1座,60平方米水冲式公共厕所1座。 2.1.1 建设地点: 新和县 2.1.2 建设规模: 塔什艾日克镇阿恰墩村、依其艾日克镇阿克亚村铺设排水主管道 25公里,新建检查井1200座,建设100立方米/天一体化污水处理站2座,配套电缆及变压器2座,提升泵设施4套。80平方米水冲式公共厕所1座,60平方米水冲式公共厕所1座。 2.1.3 工程投资额: 2500万元 2.1.4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2.1.6 其他: / 2.2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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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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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 1)设计资质要求: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 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合格证书 (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 3.6、财务要求:近三年(指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财务要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其他人员要求: 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应具备注册贰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条要求配置。(注明: 其中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按照本次招标所规定的工程规模拟派相应项目负责人, 其执业范围不得超越国家规定的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 3.8、本次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在投标文件内;③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投标文件盖章;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事务;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报名即可,联合体其他单位无须报名;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3.9、信誉要求: (组成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并且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1、企业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的;企业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违反强制性标准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通报和行政处罚的 2、近三年招投标中因串标、围标等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通报和行政处罚的;3、近三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通报或行政处罚的 4、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 3.10、其他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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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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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8月20日10时00分至2025年09月09日10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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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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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9日10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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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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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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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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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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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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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在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 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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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997-8122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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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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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新和县红光路 6号 邮 编: 842100 联 系 人:艾买尔江 ·托合提 联 系电话: 13369978831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乾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红桥街道双拥社区锦绣路 48号滨河尚景2号住宅楼2单元203室 联 系 人:史鹂励 联 系 电 话: 17881671111
2025年0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