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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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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班列枢纽集疏运连接线建设项目
已经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
备案。招标人为
霍尔果斯市交通运输局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其他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中欧班列枢纽集疏运连接线建设项目三线迁改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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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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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霍尔果斯市
2.工程规模:
建设规模:主线长约690m,采用双向四车道城市主干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h。全线共设置高架桥325m,引桥300m,匝道1550m,道路改建830m,平交口改建1处
建设内容:新建中欧列枢纽集疏运连接线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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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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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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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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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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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0042410230037000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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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班列枢纽集疏运连接线建设项目三线迁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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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1.供水管网、排水管网、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其中DN315供水管线长度430米;DN600排水管线长度66米;DN300供热管线长度90米。2.电力外网迁改及配套设施,其中高压电缆线路总长度约9420米,电压为10KV;低压电缆线路总长度约3520米,电压为1KV。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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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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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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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和[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和[施工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签署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市政管网工程施工业绩和一项10KV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近三年度(指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6、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获得用户的好评,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2)未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因串通投标、围标的违规行为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名单;(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ktts ://wen skucourt. 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质量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在本单位近一个月(2025年8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1)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企业信息报送且项目经理须为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中登记人员;(2)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期内的企业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相关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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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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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 11时00分
2.投标地点:登录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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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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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时间:2025年09月16日 10时00分至2025年09月21日 1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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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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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负。(4)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招标人)及联系方式:张金蝉、13579714990。(5)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招标代理)及联系方式:胡晨、18699109297。(6)投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霍尔果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99-879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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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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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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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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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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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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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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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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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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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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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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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1118号万科云25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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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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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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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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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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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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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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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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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晨、宋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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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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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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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5134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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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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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9714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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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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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9910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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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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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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