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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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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克伯克于孜乡阿热买里村仓储用房项目
已经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备案。招标人为
伊宁市克伯克于孜乡人民政府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中央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伊宁市克伯克于孜乡阿热买里村仓储用房项目(EPC)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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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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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伊宁市克伯克于孜乡阿热买里村
2.工程规模:
该项目建设用地4000平方米,建设仓储用房3座,建设面积1600平方米,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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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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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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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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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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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0022502210135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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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克伯克于孜乡阿热买里村仓储用房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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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审图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相关技术服务等)、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和配套设备的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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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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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其它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企业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担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设计业绩:企业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以设计完成时间为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本项目不做要求。
3.6、财务要求:提供近二年(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1)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2)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拟派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公司人员并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3.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截图,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附所有成员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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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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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6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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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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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时间:2025年03月06日 10时00分至2025年03月10日 19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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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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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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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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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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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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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克伯克于孜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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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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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泰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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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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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克伯克圩孜乡团结大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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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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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B座15楼15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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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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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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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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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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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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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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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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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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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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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9758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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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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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99955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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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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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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