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伊宁县供排水务及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EPC)招标公告

伊犁哈萨克州发布时间:2025-11-26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伊犁州伊宁县供排水务及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
  • 项目地址: 伊宁县
  • 规模: 建设县城压力 排水管网DN150-300管线24.1km,以及相关附属工程建设(具体以实际工程量和图纸为准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伊宁县 2.1.2建设规模:建设县城压力 排水管网DN150-300管线24.1km,以及相关附属工程建设(具体以实际工程量和图纸为准 ; 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03

项目详情

伊犁州伊宁县供排水务及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 EPC)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伊宁县供排水务及管网改造建设项目已由伊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县发改字【 2025】26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伊犁州伊宁县供排水务及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 EPC)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伊宁县

2.1.2建设规模:建设县城压力 排水管网 DN150-300 管线 24.1km,以及相关附属工程建设(具体以实际工程量和图纸为准)。

2.1.3总投资额:1850万元;

2.1. 4 总承包计划工期:总工期: 3 81 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 15天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 5 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 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①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 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具备以上资质其一即可。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与下载预审文件时项目经理一致(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同时本工程项目经理(如疆外企业必须在进疆报送名册中备案,企业及人员必须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在本单位2025年05月至2025年10月的社保证明。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施工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 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以竣工时间为准。 及设计类似业绩要求 :近三年( 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者 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以竣工时间为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以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注: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似的 市政公用工程 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6、财务要求:

近三年(指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等;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等)。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财务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3.7、其他人员要求:

施工负责人: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设计负责人: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施工技术负责人: 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员: 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证; 质量员: 须具有质量员岗位证; 安全员: 须具有安全员岗位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 由申请人自行配备。以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应是本单位注册的 ,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单位 2025年05月至2025年10月的社保证明及新疆工程建设云网站人员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投标人所报的施工及设计人员团队不得在资格预审完成后进行变更。

3.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本项目所有拟派人员均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均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②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③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中均未被列入诚信数据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④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提供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投标活动处罚期限内的承诺。⑤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牵头人提供)。⑥提供项目经理每月驻场时间不得少于22天的承诺(牵头人提供)。⑦提供本项目严格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的承诺(牵头人提供)。⑧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欠税的承诺(牵头人提供)。

3.10、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资格预审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参与招标; ②(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其他具体要求及评审办法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1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瑶  联系方式:18699993723 )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3日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10时30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原国际B座4楼)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方法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9、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伊宁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999-4021972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伊宁县

地址: 伊宁市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 1 号商业楼(413、414 室)

邮编:

邮编: 835000

联系人:陈瑶

联系人:王琳

电话: 18699993723

电话: 1869993508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6178772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