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新材料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 项目名称: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新材料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
- 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37590.06平方米,主要建(构)筑物包括:1号建筑(电池车间)建筑面积53710.00㎡ ;2号建筑(组件车间)建筑面积22775.68㎡;3号建筑(动力站)建筑面积8846.95㎡;4号建筑(废水站)建筑面积7300㎡ ;5号建筑(原材料仓库及地下生产、消防水池)建筑面积6671.14㎡;6号建筑(成品仓库)建筑面积26812.50㎡ ;7号建筑(综合楼)建筑面积6050.14㎡ ;8号建筑(硅烷站)建筑面积210.00㎡ ;9号建筑(氨气笑气站)建筑面积738.00㎡ ;10号建筑(化学品库1)建筑面积1320.00㎡ ;11号建筑(空分站)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乙类,建筑面积360㎡ ;12号建筑(化学品库2)建筑面积1120.00㎡ ;13号建筑(固废库)建筑面积528.00㎡;14号建筑(110kV变电站)建筑面积920㎡ ;15号建筑(门卫1)建筑面积66.61㎡;16号建筑(门卫2)建筑面积53.04㎡;17号建筑(非机动车停车棚)建筑面积108.00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 ; 1)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编制施工图预算、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方案、设计后期服务(含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咨询服务,须设常驻现场代表)等;(2)采购: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3)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相关后续工作,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承担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5
项目详情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新材料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PC)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新材料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以
霍伊经发
〔
202
5
〕
06
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
为
霍尔果斯和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专项债券资金
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新材料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PC)
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
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
。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37590.06平方米,主要建(构)筑物包括
:
1号建筑(电池车间)建筑面积53710.00㎡
;
2号建筑(组件车间)建筑面积22775.68㎡
;
3号建筑(动力站)建筑面积8846.95㎡
;
4号建筑(废水站)建筑面积7300㎡
;
5号建筑(原材料仓库及地下生产、消防水池)建筑面积6671.14㎡
;
6号建筑(成品仓库)建筑面积26812.50㎡
;
7号建筑(综合楼)建筑面积6050.14㎡
;
8号建筑(硅烷站)建筑面积210.00㎡
;
9号建筑(氨气笑气站)建筑面积738.00㎡
;
10号建筑(化学品库1)建筑面积1320.00㎡
;
11号建筑(空分站)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乙类,建筑面积360㎡
;
12号建筑(化学品库2)建筑面积1120.00㎡
;
13号建筑(固废库)建筑面积528.00㎡
;
14号建筑(110kV变电站)建筑面积920㎡
;
15号建筑(门卫1)建筑面积66.61㎡
;
16号建筑(门卫2)建筑面积53.04㎡
;
17号建筑(非机动车停车棚)建筑面积108.00㎡
。室外工程及配套附属,包括室外埋地管网工程、道路、围墙、挡土墙、绿化、照明、地基处理等工程。
2.1.3
总投资额
: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590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2.1.5 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
1
)
设计
:施工图设计
(含编制施工图预算、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方案、设计后期服务(含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咨询服务,须设常驻现场代表)等;(
2
)
采购
:
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
(
3
)
施工
: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相关后续工作
,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承担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3
.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
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
:
申请
人应当
同时
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含)以上资质
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3)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
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本项目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信息。
3.3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依法在工程施工单位注册执业。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由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
3)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同时满足下列
①、②项条件:
①施工业绩:申请人近三年
(
202
2
年
1月1日起至
申请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
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
)
完成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不少于
2项。
②设计业绩:申请人近三年
(
202
2
年
1月1日起至
申请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
认定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完成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
2项。
在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施工(设计)工作的业绩可做为施工(设计)业绩使用。
注:类似
工程
指与本工程建设规模、使用功能
相似
的
工业建筑新建
项目
,
具体工程特征指标要求:
1、施工业绩: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0000m
2
,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
。
2、设计业绩: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0000m
2
。
3.5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注:类似
工程
指与本工程建设规模、使用功能
相似
的
工业建筑新建
项目
,
具体工程特征指标要求: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60000m
2
,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
。
3.6
财务要求:
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近三年(指
202
2
年度、
202
3
年度、
202
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
申请
,
牵头人提供
);
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
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财务报表
,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7其他人员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一级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技术负责人
具备建筑
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职业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
3.8 信誉要求:(1)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2)申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3)申请人未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4)申请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
3.
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
申请
。
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①组成联合体申请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申请;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0 其他要求:
授权委托人及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
等
)须为申请人在职人员
。
4.
资格预审
文件
的获取
4.1
资格预审
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4.2
资格预审
文件获取方式:
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4.3
资格预审
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的
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
截止时间为
:
2025
年
6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
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8.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霍尔果斯和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唐鹏, 联系电话:15886951263;新疆昱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袁倩,联系电话:18999373201。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霍尔果斯和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惠宁路
999号
联
系
人:
唐鹏
电
话:
15886951263
传
真:
0999-8980511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昱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伊宁市新华西路
705号融和大厦B座1439室
联
系
人:
袁倩
电
话:
15299219803
传
真:
0999-8122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