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城市道路路网完善提升建设项目二标段(EPC)

伊犁哈萨克州发布时间:2025-08-15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城市道路路网完善提升建设项目二标段
  • 项目地址: 新源县
  • 规模: 1、环城西路(X749-环城北路)沥青混凝土道路25359平方米;2、新建DN400雨水管道约2818米;3、弱电及通信入地1650米;4、改造DN200中水管网约983米;5、配套80盏路灯及交通信号灯;6、配套附属设施等; 2.1.3总投资额:20432246.50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总工期:55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源县; 2.1.2建设规模:1、环城西路(X749-环城北路)沥青混凝土道路25359平方米;2、新建DN400雨水管道约2818米;3、弱电及通信入地1650米;4、改造DN200中水管网约983米;5、配套80盏路灯及交通信号灯;6、配套附属设施等; 2.1.3总投资额:20432246.50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总工期:55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包括完成项目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等)、以及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16

项目详情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城市道路路网完善提升建设项目二标段( EPC)

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城市道路路网完善提升建设项目 已由新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新发改综字【 2025】085号 文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 来自 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一般债券资金 80 %,地方 政府配套资金2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对该项目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城市道路路网完善提升建设项目二标段(EPC) 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新源县;

2.1.2建设规模: 1、环城西路(X749-环城北路)沥青混凝土道路25359平方米;2、新建DN400雨水管道约2818米;3、弱电及通信入地1650米;4、改造DN200中水管网约983米;5、配套80盏路灯及交通信号灯;6、配套附属设施等;

2.1.3 总投资额: 20432246.50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 总工期: 555日历天(具 体以合同约 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 本公告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包括完成项目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等)、以及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3 .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

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4)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信息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报送并通过,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中登记人员;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5、其他人员要求:

(1) 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 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施工员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3.6、类似业绩、财务及信誉等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04 12 00 00 分至 2025 04 16 23 59 分;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2025年04月23日10时30分 。递交地点: 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 B座4楼)。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 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jyl.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齐盛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源县

地    址: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解放路 77号亚欧国际第一幢15005室

编: 835800

编: 835000

人:李志刚

人:高雅、李文婷

话: 13109088222

话: 15628131816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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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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