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新和县玉奇喀特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新和县
- 规模: 新建客运站一栋,总建筑面积为370.86平方米,地上一层:砖混结构及其配套附属设施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和县 2.1.2建设规模:新建客运站一栋,总建筑面积为370.86平方米,地上一层:砖混结构及其配套附属设施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02
项目详情
新和县玉奇喀特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项目招 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 新和县玉奇喀特镇综合运输服 务站建设项目已 由 新 和县发展和政革委员会文件 以 新和发改批〔 2025〕130号 批 准建设,建 设单位为 新和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2025年第一批普通汽 车客运站建设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 新和县玉奇喀特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项 目 进行公 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新和县
2.1.2建设规模: 新建客运站一栋,总建筑面积为 370.86平方米 , 地上一层 :砖混结构及其配套附属设施。 (详见工程 量清单及图 纸 )
2.1.3 工程投资额: 1461282.69元
2.1.4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1.6其他: 需要项目负责人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 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施工总 承包 ·建 筑工程 ·建筑工程三级](含) 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项目的项目负责 人、项目经理。
3.3类 似 项 目 (业 绩 )要 求
? 不要求
□ 要求 , (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 勾选一项 )
□ 企 业 承担 过 / 项 类 似项 目 (业 绩 );
□拟 任 项目 负 责 人 (项目 经 理 )承 担 过 / 项 类 似项 目 (业 绩 )。
其他要求: /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 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若发生 项目 负 责 人 (项目 经 理 )变 更 的 , 工 程 业 绩 计 入 继 任 项 目 负责 人 (项目 经 理 )业 绩 。 )
3.4财务要求: 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 , 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财务报 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报 表附注 ), 审计报告扫描件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业用章,并 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近期财 务报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三 年,指 2022 年起至 2024 年止。
(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 牵 头人或联合体各方 )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 受 联合 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和 “全 国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 行人或联合 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 未在 “ 中国裁 判文 书网 ”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 年 (最多不超过10年) , 指 2024 年 0 9 月 02 日 起至 2025 年 0 9 月 02 日止 。
(3)未被 限制 市场准入 、招标投标活动 的。
3.6.2信誉其他要求:
(1)近 年 企 业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情 况
□本项 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 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 无不良行为记录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 年, 2024 年 0 9 月 02 日 起至 2025 年 09 月 02 日 止 。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 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 的 法律 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 纳入本项 目评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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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合同 |
? 专业承包 (分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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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合同 |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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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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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 年,指 2024 年 0 9 月 02 日 起至 2025 年 09 月 02 日 止 。
3.7其他要求: 提供虚假资料的, 将取消该投标 人的中标资格,并接受 行 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按照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 备案管理规定》要求,区外企业投标前应当在新疆工程建设云报送企业相关信 息,在投标时一并提供企业信息报送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年 08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0 9 月 02 日 10 时 30 分在 (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名称 )下 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 最高投标限价 )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即:投标 截止时间,下 同 ) 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0 9 月 02 日 10 时 3 0 分 (北京时间, 下同 )。 请投标人 在 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电 子投标 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 通过 阿克 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 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 综 合 评 估 法
□经 评 审 的 最低 投 标 价 法
□定性评审法
□其他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 上 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997-8122557
10. 其 他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 2019】41 号) 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 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 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 台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 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 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3.根据 2022 年 3 月 1 日阿克苏地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 于使用房建市政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的公告》自 2022 年 3 月 10 日起,地区范围内新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使用国泰新点全流程电子开评 标系统 。本项 目 使 用 阿 克 苏 开 标 大 厅 , 不 见 面 开 标 网 址 : https :// ggzy . akszwfw . cn / BidOpening _ new / bidhall / default / logi n 。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 4、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 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 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 文件。 5.为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便于标后手续办理,按照《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管理规定》规定,疆外企 业投标前应当在新疆工程建设云报送企业相关信息,在投标时一并提 供企业信息报送情况,未报送的请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招 标 人: 新和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 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和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军垦广场团结东街 35 幢 1 单元
联 系 人: 王锦 联 系 人: 宋科
电 话: 18799911212 电 话: 13709986079
2025 年 0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