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宾馆3号楼建设项目

博尔塔拉蒙古州发布时间:2025-09-27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博尔塔拉宾馆3号楼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21518.6平方米,地上六层,地下一层
  • 规模: 总建筑面积21518.6平方米,地上六层,地下一层。配套绿化、亮化、硬化、管网、电力等相关设施。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范围: 本次工程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4

项目详情

一、招标条件
博尔塔拉宾馆3号楼建设项目 已经由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博州赛里木湖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博尔塔拉宾馆3号楼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5300.0 万元 ,评标办法为 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2.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21518.6平方米,地上六层,地下一层。配套绿化、亮化、硬化、管网、电力等相关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270025042100084004001
博尔塔拉宾馆3号楼建设项目
本次工程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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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设计]建筑行业(行业资质)甲级或[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类似项目施工管理工作至少5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或类似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从事类似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至少5年; (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至少5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满足本项目相关资质要求,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二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设计]建筑行业(行业资质)甲级或[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类似项目施工管理工作至少5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或类似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从事类似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至少5年; (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至少5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指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14日)至少具有两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该业绩的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 (2)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指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14日)至少具有两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该业绩的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 5、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专职质检员1人、专职安全员3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劳动合同和近半年(2025年3月至8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满足本项目相关资质要求,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7、信誉要求:(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2)企业可以通过网上查询,自己承诺等方式来证明;投标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对象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企业拟在本工程使用的项目经理;对诉讼及仲裁情况不做要求。 8、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类似项目(企业业绩、人员业绩均适用)指施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500万元或设计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建筑工程,如申请人提供的合同为总承包合同,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体现出施工费用或设计费用的合同金额,否则视为不满足业绩要求。(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合同至少需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合同签订生效日期、承包范围、工程属性、工程规模、合同金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0:00至2025年09月14日 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请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办理方式见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 11时00分 2.递交方法:请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到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疆博乐市锦绣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疆博乐市锦绣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博州赛里木湖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
新疆博乐市北京南路汇嘉广场6号楼9楼901室
代理地址:
博乐市隆泉大厦10楼1018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赵高飞
代理联系人:
刘捷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423437101@qq.com
招标人联系电话:
18892923803
代理联系电话:
18097676662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