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吉木萨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三标段
- 项目地址: 项目区位于庆阳湖乡双河村
- 规模: 1.0717万亩,大有镇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0.5914万亩;三台镇建设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0.3880万亩
- 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庆阳湖乡双河村、西庆村、东庆村、大东沟村、西部中心;大有镇韭菜园子村;三台镇喇嘛昭村 ; 建设高标准面积2.0511万亩,其中新建1.7611万亩,改造提升0.29万亩;庆阳湖乡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1.0717万亩,大有镇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0.5914万亩;三台镇建设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0.3880万亩 ; 田块整治工程、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智慧农业等 ;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含现场设计服务);工程施工全阶段、工程资料移交归档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0
项目详情
吉木萨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吉木萨尔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已经
昌吉州农业农村局以昌州农字
[2025]6号批复
,建设资金为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
。
招标人为
吉木萨尔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新疆信宇天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
项目
EPC工程
总承包
第
三
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项目区位于庆阳湖乡双河村、西庆村、东庆村、大东沟村、西部中心;大有镇韭菜园子村;三台镇喇嘛昭村。
2.2工程投资:
工程投资
4830.44
万元,资金来源
为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占比
90%,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占比10%。
2.3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高标准面积
2.0511万亩,其中新建1.7611万亩,改造提升0.29万亩;庆阳湖乡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1.0717万亩,大有镇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0.5914万亩;三台镇建设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0.3880万亩。庆阳湖乡新建0.9077万亩,改造提升0.164万亩;三台镇新建0.3005万亩,改造提升0.0875万亩;大有镇新建0.5529万亩、改造提升0.0385万亩。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智慧农业等。
EPC
总承包
范围
: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含现场设计服务);工程施工全阶段、工程资料移交归档等。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专业
(引调水或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及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近三年至少完成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及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2
项目总负责人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具备
水利工程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至少具有
1项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施工负责人: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近三年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
项目
负责人业绩;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设计负责人: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近三年至少具有
1项类似工程
项目
负责人业绩;
注: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
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事项。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
3.6 本次吉木萨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共分为五个标段,投标人按开标项目顺序兼投不得兼中。
4、评标办法及开标形式
4.1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2
开标方式:
采用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2
5年7
月
30
日
1
0
:
3
0
时至
202
5年8月
20
日
10:30时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的电子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8月
20
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方法: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0994-2345249)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木萨尔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吉木萨尔县文明路9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77926888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宇天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亚中创智城
C
座
914
室
联系人:
王
女士
电话:
13279003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