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三标段)
- 项目名称: 乌苏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三标段
项目详情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苏市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第二十三标段 ) 以 由 塔地农业农村字 【 202 5 】 31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国债 及 自治区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乌苏市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乌苏市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塔城地区乌苏市
2.项目规模: 自动化控制滴灌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调节型智能三通阀(集成式)、通信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及安装 。
3.招标内容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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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包)编号 |
标段 (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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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42003930000947001001 |
乌苏市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第二十三标段 ) |
80 |
447.87 |
自动化控制滴灌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调节型智能三通阀(集成式)、通信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及安装。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有类似采购 及 安装业绩,具备设备供应、安装调试 的 能力 。
2 .投标其他条件: ( 1)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的市场主体信息(包括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评标时查验市场主体投标文件的唯一依据,不再接收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2)受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近三年有围标、串标、骗标、违法分包和转让等不良记录、违规租借资质等违法行为之一的,禁止参与本次投标。(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时 需办理 CA 证书,CA 证书办理请到新疆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xjtc.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 CA 办理事宜,相关投标事项详阅服务指南。如有必要对本项目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 5 年 7 月 30 日至 202 5 年 8 月 27 日,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5 年 8 月 27 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
3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账号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使用CA 数字证书签章加密发出。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发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ggzy.xjtc.gov.cn/ ) 上发布 。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乌苏市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金工程 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乌苏市温州路与黄河路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217号盈科
交叉口西北 80 米 广场 4层4013
联 系 人:张 元 联 系 人:包玉霞
电 话: 0992-7265123 电 话: 1899910593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40436941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