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特许经营项目

伊犁哈萨克州发布时间:2025-12-30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霍城县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特许经营项目
  • 项目地址: 霍城县清水河镇区域
  • 规模: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建设总规模为3×15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50MW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并建设热网首站1座及其它配套辅助系统,预留2台15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扩建位置。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霍城县清水河镇区域(含霍城县经济开发区、伊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霍城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建设总规模为3×15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50MW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并建设热网首站1座及其它配套辅助系统,预留2台15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扩建位置 ; 本次招标范围为霍城县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特许经营项目项目投资人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04

项目详情

一、招标条件
霍城县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特许经营项目 已经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 备案。招标人为 霍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其他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霍城县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特许经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霍城县清水河镇区域(含霍城县经济开发区、伊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霍城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2.工程规模: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建设总规模为3×15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50MW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并建设热网首站1座及其它配套辅助系统,预留2台15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扩建位置。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A6540003917004263001001
霍城县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特许经营项目
本次招标范围为霍城县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特许经营项目项目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相关资产及土地使用权、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霍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霍城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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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资金提供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⑥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其它要求:4.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2)财务状况:最近连续三年(2022年~2024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3)投融资能力:①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 %;②2024年末净资产不低于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的 10%(即不低于7647.8万元)。(4)商业信誉:①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3 年(2022年12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5)人员要求:本项目须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公司总经理、项目公司总工程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0时00分至2026年01月04日 19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霍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李国中、电话:18999383690)。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霍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成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霍城县朝阳路
代理地址:
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3222号新房·一品墅C1号商业办公楼1104号房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李国中
代理联系人:
代冰玉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18999383690
代理联系电话:
18196956220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