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易地建设项目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工程
- 项目地址: 阿克苏市解放北路以西
- 规模: 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易地建设项目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工程建设主要对门诊住院楼、食堂、发热门诊、垃圾暂存间、救护车库、柴油发电机房、污水处理间、大门、景观总平外立面亮化
- 范围: 2.1项目概况: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易地建设项目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工程建设主要对门诊住院楼、食堂、发热门诊、垃圾暂存间、救护车库、柴油发电机房、污水处理间、大门、景观总平外立面亮化(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机电工程三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0
项目详情
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易地建设项目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易地建设项目 已由 阿克苏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阿地发改批〔 2023 〕 407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医疗系统上缴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易地建设项目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易地建设项目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工程建设主要对门诊住院楼、食堂、发热门诊、垃圾暂存间、救护车库、柴油发电机房、污水处理间、大门、景观总平外立面亮化(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1 建设地点: 阿克苏市解放北路以西、永宁西路以北。
2.1.2 建设规模: 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易地建设项目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工程建设主要对门诊住院楼、食堂、发热门诊、垃圾暂存间、救护车库、柴油发电机房、污水处理间、大门、景观总平外立面亮化(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 工程投资额: 1123900.00 元
2.1.4 计划工期: 45 日 历天 (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
2.1.6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 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机电工程三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含 ) 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 /
(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
3.4 财务要求: 近 3 年 (指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 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 。
具体年份要求 为近 3 年,指 2022 年起至 2024 年止。
(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 1 )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最多不超过 10 年),指 2022 年 12 月 10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09 日止。
( 3 )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 信誉其他要求:
( 1 )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 无不良行为记录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 2022 年 12 月 10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09 日止。
( 2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具体要求: 经法院判决、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和农 民工工资,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 2022 年 12 月 1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止。
3.7 其他要求: 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 10 时 30 分在 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0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在 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s://ggzy.akszwfw.cn/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定性评审法
□其他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阿克苏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0997-2615617
10. 其他 : 需要项目负责人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地址:阿克苏市晶水路 39 号
联 系 人:田雪
电 话: 1357938222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卓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依干其乡依干其村府九路 7 号凤泉河畔西区 ( 市直统建房 )3 号楼 2504 室
联 系 人:张建伟
电 话: 15292348006
2025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