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喀什镇其巴尔吐别克村特色旅游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伊犁哈萨克州发布时间:2024-03-29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伊宁县喀什镇其巴尔吐别克村特色旅游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伊宁县喀什镇其巴尔吐别克村
  • 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伊宁县喀什镇其巴尔吐别克村 建设规模:修建农村村组道路8.5公里 ; 本次项目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为伊宁县喀什镇其巴尔吐别克村修建农村村组道路8.5公里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02

项目详情

伊宁县喀什镇其巴尔吐别克村特色旅游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宁县喀什镇其巴尔吐别克村特色旅游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已由伊县发改字 [2024]29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 伊宁县乡村振兴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招标代理为 新疆秉德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伊宁县喀什镇其巴尔吐别克村

建设规模:修建农村村组道路 8.5公里。

计划工期: 202 4 4 24 日开工, 2024 9 30 日完工,总工期: 16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项目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为伊宁县喀什镇其巴尔吐别克村修建农村村组道路 8.5公里

3.投标人资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下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 4 3 29 10时00分至202 4 4 2 20 00 分。

2.领取方式: 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4月19日16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 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9日16:00。

6.2 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6.3 开标地点: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签到

并线上参加开标。

7.其他公告内容

7.1 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 CA 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

7.2 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

标文件, 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用 CA 锁对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无

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并线上参加开标。

7.3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生

成电子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伊宁县乡村振兴局

址:伊宁县

邮政编码: 835100

人:马世民

话: 18109993323

招标代理:新疆秉德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上海路浦东街 3号众创空间1-102-758室

人: 蔡雷

话: 15160882088

伊宁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3月29日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 ( 资质最低条件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 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

3.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 财务最低要求 )

财 务 要 求

1. 投标人 2021 - 2023 年度 年平均营业额不 少于 2000 万元人民币 ;(2022年12 月之后成立的新公司除外);

2. 提供的用于本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少于 5 00 万元;

3. 2021 - 2023 年度 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 不小于 1

注: 1.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 2021 -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2.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 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近3年至少独立完成过 3 个单个合同段里程长度不小于 10 公里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须同时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任务;

注: 1. 投标人须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填列其用于资格审查的工程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glxy.mot.gov.cn/BM/) 中查询到的企业 “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内容、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 。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 .对于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业绩,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工程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管理的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管理的子公司,其工程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母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

3. “近年”是指 20 21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已颁发交工证书的项目。

4.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不予认定。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 信誉最低要求 )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人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 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

(4) 独立完成过的业绩满足以下 条件

3 至少担任过 1 个以上(含 1 个) 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工程业绩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 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 近 3 至少担任过1 个以(含 1 个) 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的工程业绩 的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注: 1.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出具社保缴费证明的时间须在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后。(注:退休返聘人员符合要求不提供社保证明。)

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 。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供。

4.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5.“近年”是指20 21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