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西三县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吉木乃县一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西三县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吉木乃县一标段
- 规模: 本次实施高立式沙障127236.9米,草方格沙障0.9179万亩,标志牌1块
- 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木乃县 2.项目规模:本次实施高立式沙障127236.9米,草方格沙障0.9179万亩,标志牌1块 ; 包含本工程全套方案图纸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全部内容 ;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二级)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5
项目详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西三县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 2025 年)吉木乃县一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西三县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 2025年)吉木乃县一标段 (文号: 阿地发改农经〔 2025 〕 22 号 )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超长期特别国债 及地方自筹解决 , 招标人为 吉木乃县 林业和草原局 , 本 项目 计划 投资 额 2568 万元。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组织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吉木乃县
2 . 项目规模:本次实施高立式沙障 127236.9 米,草方格沙障 0.9179 万亩,标志牌 1 块。
3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4. 标段(包)编号: E6543003923000928001001
5. 标段(包)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西三县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 2025年)吉木乃县一标段
6. 招标范围: 包含本工程全套方案图纸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2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含 二 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近三年的工程施工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此次招标内容工程项目建设能力 。
3 .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 含二级 ) 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 其他说明: ①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 . 获取时间: 202 5 年 11 月 26 日到 202 5 年 12 月 15 日
2 . 获取方式:请到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120.205.99.122/TPBidder/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 . 招标文件费用: 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 递交截止时间: 202 5 年 12 月 16 日 10:30 时
2 . 递交方法:通过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递交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 。
六 、其他公告内容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2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 、本项目开标会采用 “ 不见面 ” 网上开标方式。 4 、本项目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七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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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吉木乃县林业和草原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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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吉木乃县团结路 57 号 |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团结路街道红墩路 12 号将军城克兰郡 3 期 1 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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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阿力登加别克 · 哈吉木拉特 |
联 系 人: 魏少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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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8997525137 |
电 话: 19990655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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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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