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5线民丰至洛浦段公路工程第MLZBDJ-1标段代建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时间:2020-07-02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国道315线民丰至洛浦段公路工程第MLZBDJ1标段代建
  • 规模: 项目路线长266.88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大中桥5555.82/48(米/座)、小桥1634/64(米/座),通道27道,涵洞**2道
  • 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项目路线长266.88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大中桥5555.82/48(米/座)、小桥1634/64(米/座),通道27道,涵洞**2道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0918001001 标段(包)名称:MLZBDJ-1 招标范围:1、本项目采用代建模式 ; 1)对工可、用地、用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项前期工作的后续服务进行管理和评价,参与本项目初步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评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负责监督、管理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的工作;(2)投标人中标后代表项目招标人组建项目指挥部,并设置工程部、合约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进行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设计管理、交工验收、项目移交、配合竣工验收、交(竣)工结(决)算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3)协助招标人进行有关前期报批、征地拆迁等工作,在施工过程中,配合招标人及政府有关质量监督、检验等部门完成工程质量检查;(4)负责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的项目管养和缺陷修复,并在竣工验收后,完成项目及相关档案的整体移交工作;(5)根据交通运输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体制改革和工程代建改革的整体思路,起草和编制代建工作规范,明确工作流程,并在代建过程中逐步总结、完善工作规范,并在项目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供系统的、完整的代建工作规范及改革试点总结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企业参与共同编制的,代建人应予以支持和帮助;(6)在代建过程中,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0-07-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0-07-22

项目详情

国道315线民丰至洛浦段公路工程第MLZBDJ-1标段代建招标公告
( E6500003901000918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国道315线民丰至洛浦段公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0918001)已由自治区发改委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项目路线长266.88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大中桥5555.82/48(米/座)、小桥1634/64(米/座),通道27道,涵洞**2道。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7处,分离式立交21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0918001001
标段(包)名称: MLZBDJ-1
招标范围: 1、本项目采用代建模式。由招标人负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工作,由代建人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代建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设计桩号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绿化工程(如有)、环保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配套房屋建筑工程(含外部供水工程)及外部供电(如有)等工程。 2.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的整个期间内,除整体工程接收管养以及属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组织、协调、审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外,其余建设管理工作均属于中标人承担本次工程代建管理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1)对工可、用地、用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项前期工作的后续服务进行管理和评价,参与本项目初步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评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负责监督、管理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的工作; (2)投标人中标后代表项目招标人组建项目指挥部,并设置工程部、合约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进行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设计管理、交工验收、项目移交、配合竣工验收、交(竣)工结(决)算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3)协助招标人进行有关前期报批、征地拆迁等工作,在施工过程中,配合招标人及政府有关质量监督、检验等部门完成工程质量检查; (4)负责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的项目管养和缺陷修复,并在竣工验收后,完成项目及相关档案的整体移交工作; (5)根据交通运输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体制改革和工程代建改革的整体思路,起草和编制代建工作规范,明确工作流程,并在代建过程中逐步总结、完善工作规范,并在项目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供系统的、完整的代建工作规范及改革试点总结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企业参与共同编制的,代建人应予以支持和帮助; (6)在代建过程中,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其他条件:见招标公告附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7月02日到 2020年07月22日
2.获取方式: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wfw.xinjiang.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07月23日11:00
2.递交方法: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wfw.xinjiang.gov.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3日11: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方法见其他本公告“其他公告内容”)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请潜在投标人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 上完成法人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2 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支持新疆CA和翔晟CFCA,办理相关事宜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附件”(下载链接http://zwf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fwzn/004003/2.html)。 7.3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用CA锁对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zwf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fwzn/004003/20200305/56a0cc77-ba88-4624-b89c-49e211f2f982.html)。 7.4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链接: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2**0&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7.5 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与技术支持公司联系(客服电话400-928-0095),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 7.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zwf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fwzn/004003/2.html。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田地区发改委、和田地区发改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市台北西路332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联 系 人:陈鄂 联 系 人:王德喜、陈正国
电 话:0903-2565842 电 话:0991-583215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0年07月02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