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翠山路和凯旋北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
- 项目名称: 沙湾市翠山路和凯旋北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
- 项目地址: 沙湾市
- 规模: 新建城市道路总长2.3公里,其中新建城市次干道凯旋北路0.65公里,道路红线32m;新建城市主干道翠山路1.65公里,道路红线40m
- 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沙湾市 2、工程规模:新建城市道路总长2.3公里,其中新建城市次干道凯旋北路0.65公里,道路红线32m;新建城市主干道翠山路1.65公里,道路红线40m ; 桥涵、主车道、人行道、过街预埋管道、非机动车道、路灯、市政消火栓、道路绿化及附属设施等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2325071000399001002 标段(包)名称:沙湾市翠山路和凯旋北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 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内监理)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 总工期:385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1.3自治区外监理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5
项目详情
沙湾市翠山路和凯旋北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设计 -施工)工程总承包 -监理
一、招标条件
沙湾市翠山路和凯旋北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文号:沙发改字 【 2025】153号)已由 沙湾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招标人为 沙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申请一般债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沙湾市翠山路和凯旋北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设计 -施工)工程总承包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 30 万元,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 监理 ) 。本工程拟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沙湾市
2 、工程规模: 新建城市道路总长 2.3公里,其中新建城市次干道凯旋北路0.65公里,道路红线32m;新建城市主干道翠山路1.65公里,道路红线40m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桥涵、主车道、人行道、过街预埋管道、非机动车道、路灯、市政消火栓、道路绿化及附属设施等。
3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 1
标段(包)编号:65422325071000399001002
标段(包)名称: 沙湾市翠山路和凯旋北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设计 -施工)工程总承包 -监理
招标范围: EPC工程总承包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内监理)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 10 月 1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 10 月 30日
总工期: 385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企业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2[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 或监理 [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 ;
1.3 自治区外监理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 2018 〕 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总监理工程师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在投标单位注册。
3 .投标其他条件: 3.1 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要求:拟配备人员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2 人,监理员不少于 1 人,配备齐全。 3.2 自治区外监理企业的主要监理人员已办理有效的进疆信息报送手续。 3.3 类似业绩要求: 3.3.1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近三年指: 2022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监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受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 1 个。 3.3. 2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近三年指: 2022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监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受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 1 个。 注: 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承担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应提供工程“监理合同 ( 第一部分 ) ”、“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以及“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受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 (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项目。 )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指 2022 年度、 2022 年度、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5 信誉要求: 3.5.1 近 3 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 3.5.2 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5.3 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1 、获取时间: 2025 年 09 月 05 日至 2025 年 09 月 25 日
2 、获取方式: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172.41.115.125/TPBidder 网上获取
3 、招标文件费用: 0 元
五、 投标文件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09 月 25 日 10:30 (北京时间)
2 .递交方法: 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 2025 年 09 月 25 日 10:30 (北京时间)
2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 .开标地点: 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开标室
七、 其他 公告内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时需办理 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到 新疆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 (xjtc.gov.cn) ->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相关投标事项详阅服务指南。如有必要对本项目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 、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沙湾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荟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沙湾市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 266 号科创花苑 B3-901 室
邮 编: 832100 邮 编: 830000
联系人:王涛 联系人:康健、王立娜、聂颖
电 话: 13565555145 电 话: 13399912726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68820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