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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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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已经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本级
备案。招标人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草原工作站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中央资金,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伊宁县2025年伊犁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五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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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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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伊宁市、伊宁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尼勒克县、察布查尔县。
2.工程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235.15万亩,配套“铁质柱+刺丝+网片”围栏及警示标识牌。1.察布查尔县沙化土地综合治理5.55 万亩(人工种草),主要草种为紫花苜蓿、扁穗冰草等。2.非沙化土地造林种草19.04万亩,种苗质量Ⅱ级以上,其中:①尼勒克县人工造乔木林0.05万亩,主要树种为海棠、榆树等;②伊宁县人工造灌木林0.40万亩,主要树种为小檗、沙枣等;③人工种草18.59万亩,主要草种为紫花苜蓿、扁穗冰草等,含察布查尔县9.45万亩、霍尔果斯市4.50万亩、伊宁县4.0万亩、巩留县 0.44万亩、尼勒克县0.20万亩。3.封山育林 0.90万亩,采用“铁质柱+刺丝+网片”围栏,配套警示标识牌。含霍城县 0.40万亩、尼勒克县 0.50万亩。4.退化林修复 2.94 万亩,采用补植补造、采伐更新等方式,种苗质量Ⅱ级以上,主要树种为杨树、榆树等,含伊宁市0.17万亩、察布查尔县1.0万亩、霍城县0.11万亩、巩留县0.38万亩、新源县1.0万亩、尼勒克县0.28万亩。5.草原改良147.77万亩,采取“毒害草精准防控+肥力提升+围栏保护”措施,含伊宁市30.0万亩、霍尔果斯市0.40万亩、伊宁县 22.06 万亩、霍城县26.04万亩、巩留县11.29万亩、新源县54.48万亩、尼勒克县3.5万亩。6.草原围栏58.95万亩,由刺丝、网片、挂线柱、加强柱、支撑柱(角柱)、门柱、大门等组成,含伊宁县22.13万亩、察布查尔县9.0万亩、巩留县5.82万亩、尼勒克县 22.0万亩。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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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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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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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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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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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54000391700422400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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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伊宁县2025年伊犁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五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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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伊宁县阿乌利亚乡、阿热吾斯塘镇、曲鲁海乡共25384.6亩草原改良生态治理工程,招标文件、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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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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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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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冻结状态,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半年任一个月完税证明;3、信誉要求:①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次投标;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③企业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4、其他要求:①项目管理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②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如疆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班组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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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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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5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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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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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时间:2025年10月12日 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6日 23时55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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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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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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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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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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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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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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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草原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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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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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普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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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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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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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可克达拉市长江西路1515号紫馨花苑小区商S2栋201室-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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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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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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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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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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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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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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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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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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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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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999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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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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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6947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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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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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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