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九标段EPC模式
- 项目地址: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2.工程规模:新建3栋厂房
- 规模: 新建3栋厂房、换热站和消防水池,厂房面积分别为A4#、A5#、A6#11532.46平方米,框架结构。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范围: 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采购、施工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试运行管理、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6-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25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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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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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九标段(
EPC模式)
已经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
备案。招标人为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九标段(
EPC模式)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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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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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
2.工程规模:
新建
3栋厂房、换热站和消防水池,厂房面积分别为A4#、A5#、A6#11532.46平方米,框架结构。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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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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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 其它要求:1)施工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企业信誉良好:投标人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 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企业信息报送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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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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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 16时30分
2.投标地点:新疆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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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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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时间:2023年6月20日 10时00分至2023年6月25日 1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
ttp://218.84.46.136:81/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
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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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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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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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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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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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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