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雅县纺织原料仓储储存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 项目名称: 沙雅县纺织原料仓储储存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沙雅县
- 规模: 新建纺织原料仓储储存库1座,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仓储容量18.5万吨,配套供排水管网、内部路网硬化工程等附属设施设备
- 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纺织原料仓储储存库1座,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仓储容量18.5万吨,配套供排水管网、内部路网硬化工程等附属设施设备 ;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02
项目详情
沙雅县纺织原料仓储储存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雅县纺织原料仓储储存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已由 (沙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沙发改产业【 2025】183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 为 沙雅县新创纺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沙雅县纺织原料仓储储存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纺织原料仓储储存库 1座,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 , 仓储容量 18.5万吨,配套供排水管网、内部路网硬化工程等附属设施设备 。 本标段建筑面积 149181.57 m 2 。本次招标为一标段,二标段不在本次范围内。
2.1.1建设地点: 沙雅县
2.1.2建设规模: 新建纺织原料仓储储存库 1座,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 , 仓储容量 18.5万吨,配套供排水管网、内部路网硬化工程等附属设施设备 。 本标段建筑面积 149181.57m 2 。本次招标为一标段,二标段不在本次范围内。
2.1.3 总投资额 : 69500 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2.1.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 1)设计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设计 [ 建筑 行业 ] 甲 级 (含)以上资质 或设计 [ 建筑专 业 ] 甲 级 (含)以上 资质 ;
( 2)施工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 人员资质要求
3.3.1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 3)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3.2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建筑或结构专业)需在本单位注册。
3.3.3 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若 项目 施工负责人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①设计单位: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 1个,已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类似 业绩 指 建筑工程设计 业绩)
②施工单位: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 2个,已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时间要求: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具体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 指 建筑工程业绩 ,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 10000万元以上(含10000万元) 的 项目。 )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 1个,已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时间要求: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具体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 指 建筑工程业绩 ,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 10000万元以上(含10000万元) 的 项目。 )
3. 6 、财务要求: 近三年(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损益 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个(含牵头单位);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 2018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在新疆工程建设云网(http://jsy.xjjs.gov.cn) 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③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人及单位需提供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
3.9、其他要求: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09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10 月02 日 20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阿克苏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 年 10 月 20 日 10 时 30 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 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阿克苏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997-2619552
1 0.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