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城区集中供热扩容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EPC )
- 项目名称: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城区集中供热扩容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
- 项目地址: 新源县
- 规模: 新建供热站联网运行中继泵站1座;新建DN100-DN600一次网约2×2134米;改造DN100-DN600二次网约2×223米;维修一网及二网共73处;配套附属设施等建设内容。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新建供热站联网运行中继泵站1座;新建DN100-DN600一次网约2×2134米;改造DN100-DN600二次网约2×223米;维修一网及二网共73处;配套附属设施等建设内容。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设计服务、采购、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 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源县。 2.工程规模:新建供热站联网运行中继泵站1座;新建DN100-DN600一次网约2×2134米;改造DN100-DN600二次网约2×223米;维修一网及二网共73处;配套附属设施等建设内容。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建设规模:新建供热站联网运行中继泵站1座;新建DN100-DN600一次网约2×2134米;改造DN100-DN600二次网约2×223米;维修一网及二网共73处;配套附属设施等建设内容。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设计服务、采购、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11
项目详情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城区集中供热扩容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
EPC)资格预审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城区集中供热扩容改造建设项目
已经由
新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新发改综字
[2025]22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
自
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城区集中供热扩容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
EPC)
进行
公开招标
。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新源县
。
2.工程规模:新建供热站联网运行中继泵站1座;新建DN100-DN600一次网约2×2134米;改造DN100-DN600二次网约2×223米;维修一网及二网共73处;配套附属设施等建设内容。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个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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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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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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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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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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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025251105004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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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城区集中供热扩容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
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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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新建供热站联网运行中继泵站
1座;新建DN100-DN600一次网约2×2134米;改造DN100-DN600二次网约2×223米;维修一网及二网共73处;配套附属设施等建设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设计服务、采购、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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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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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3.
2、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
1)
设计资质要求:
须具备
[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资质
;
(
2)施工资质要求: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含)以上资质;
(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施工
企业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
3、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
4、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
牵头人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已完成3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项目或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
须提供
“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及相关网站截图(网站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并附网站查询完整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且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
设计单位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已完成
3项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或类似工程设计项目,
须提供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
)作为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且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
5、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
类似业绩要求:
本项目不做要求
。
3.
6、
财务要求:
近三年度(指
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以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
。
3.
7、
其他人员要求:
须提供项目班子人员配备表。
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
设计负责人: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
(含)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
施工技术负责人: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员:
须具有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
质量员:
须具有相关专业质量员岗位证
;
安全员:
须具有安全员岗位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材料员
:
须具有
材料
员岗位证
;
标准员
:
须具有
标准
员岗位证
;
机械员
:
须具有
机械
员岗位证
;
劳务员
:
须具有
劳务
员岗位证
;
预算人员提供二级
(
含
)
以上注册造价师证。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由申请人自行配备。以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应是本单位注册的
,
提供
在本单位近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并提供所有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新疆工程建设云网站人员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8
、本次招标
接受
(
接受
/
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
。
3.9、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应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2)未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因串通投标、围标等违规行为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同时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网页查询截图;(5)“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网页查询截图;(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串通投标和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关截图和承诺;(7)不接受在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8)不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新疆2024年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企业投标、新疆2025年第一批至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企业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9)拟派项目班子人员每月驻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投标人需提供驻地时间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10)工程安全承诺函(格式自拟),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11)对本项目质量要求及工期予以承诺(格式自拟);(12)参与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招标阶段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与资格预审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相关网站查询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网站链接,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3.10、
其他要求
:
(
1)须提供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提供购买机械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原件。(2)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的登记人员。(3)已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但必须提供退休证明以及本单位的返聘合同。
四、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资格预审
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06
日
1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
23
时
59
分
;
4.2
资格预审
文件获取方式:
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4.3
资格预审
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
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2025年11月17日10时30分
。
递交地点:
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
B座4楼)
。
5.2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资格
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jyl.gov.cn/)
上发布。
9.
其他说明
1.
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
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
3.
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新源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999-5022210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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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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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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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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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尚诚睿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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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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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新城区唐加勒克路北
|
地址:
|
新源县新城区唐加勒克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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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835800
|
邮编:
|
8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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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志刚
|
联系人:
|
张腾飞
|
|
电话:
|
13109088222
|
电话:
|
157394916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