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第四高级中学宿舍楼项目施工标段

阿克苏地区发布时间:2025-09-03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第四高级中学宿舍楼项目施工标段
  • 项目地址: 阿克苏市幸福路12号,阿克苏市第四高级中学院内
  • 规模: 新建宿舍楼2栋,总建筑面积12366.02平方米及配套水电暖基础设施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阿克苏市幸福路12号,阿克苏市第四高级中学院内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0

项目详情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第四高级中学宿舍楼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第四高级中学宿舍楼项目 阿克苏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阿地发改批〔 2025 242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 阿克苏市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 中央预算内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第四高级中学宿舍楼项目施工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阿克苏市幸福路 12号,阿克苏市第四高级中学院内。

2.1.2 建设规模: 新建宿舍楼 2栋,总建筑面积12366.02平方米及配套水电暖基础设施。其中:1号宿舍楼建筑面积6210.73平方米,2 号宿舍楼 6155.29 平方米。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1.3 工程投资额: 4700万元

2.1.4 计划工期: 284 日历天 (具 体以 合同约定为准 );

2.1.5 标段划分: 一个施工标段。

2.1.6 其他: 无。

2.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施工总承包· 建筑 工程 · 建筑 工程三级 ] (含)以上 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 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B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 、项目经 理。

3.3 类似项目 (业绩)要求:

□不要求

? 要求, (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 )

? 企业承担 1 项类似项目 ( 建筑类 业绩 );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 (业 )

其他要求: /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 定执行,若发 生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 责人 (项目经理)业绩。)

3.4财务要求: 3 年(指 202 2 年度、 202 3 年度、 202 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 2022 年起至 2024 年止。

(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 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 )

3.5 本 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3.6信誉要求:

3.6.1 信 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 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 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 判文书网 ”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 (最多不超过10年),指 2024 09 24 日起至 2025 09 24 日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口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 无不良行为记录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 年,指 2024 09 24 日起至 2025 09 24 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口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 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 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 (分包)合同

?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具体要求 经法院 判决、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具体年份要 求为近 3 年,指 2022 09 24 起至 2025 09 24 日止

3.7其他要求: 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09 04 10 00 分至 2025 09 10 20 00 分在 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即:投标截止时间,下 )及开标时间为 2025 09 24 10 30 (北京时间,下 )。 请投标人在 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电 子投标文 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通过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递交数据电 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定性评审法

□其他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 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阿克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997-2115608

1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 2019 41 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 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3. 根据 2022 3 1 日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使用房建市政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的公告》自 2022 3 10 日起,地区范围内新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使用国泰新点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本项目使用阿克苏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网址: https://ggzy.akszwfw.cn/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 4 、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 5 、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11. 联系方式

人: 阿克苏市教育局

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北京路 2号综合办公区2号楼

人: 哈力克 ·阿不都

话: 13779419700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瑞林悦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百合园社区北京东路原保险公司办公楼 11-17号

人: 王亚丽

话: 1555949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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