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第四高级中学宿舍楼项目监理标段

阿克苏地区发布时间:2025-09-03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第四高级中学宿舍楼项目监理标段
  • 项目地址: 阿克苏市幸福路12号,阿克苏市第四高级中学院内
  • 规模: 新建宿舍楼2栋,总建筑面积12366.02平方米及配套水电暖基础设施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阿克苏市幸福路12号,阿克苏市第四高级中学院内 ; 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0

项目详情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第四高级中学宿舍楼项目 监理标 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第四高级中学宿舍楼项目 已由 阿克苏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阿地发改批〔 2025〕242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阿克苏市教育局 ,建设 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第四高级中学宿舍楼项目 监理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阿克苏市幸福路 12号,阿克苏市第四高级中学院内。

2.1.2 建设规模: 新建宿舍楼 2栋,总建筑面积12366.02平方米及配套水电暖基础设施。其中:1号宿舍楼建筑面积6210.73平方米,2 号宿舍楼 6155.29 平方米。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1.3 工程投资额: 86 万元

2.1.4 计划工期: 284 日历天 ( 包含冬休期, 具体以合同 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1.6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施工的全 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 (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 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 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 ,( 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它要求: /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 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业绩。)

3.4 财务要求:

3 年(指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 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度未审核完成的企业提供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 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 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全国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 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未被国家及省级人民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 站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 年(最多不超过 10 ), 2024 9 24 日起至 2025 9 24 日止。

3.6.2 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企业违反有关招标投标 和工程建设的法 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后,被有管辖权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确认定为不良行为记录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不良行为记录的。不良行为记录以投标截止日 “信用中国(含信用中国(新疆)等信用中国的各地 方信用网站)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 ”、 国家及省级人民政 府或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能查询 到的登记信息为认定依据。在以 上要 求之外的不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的 认定依据。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 年,指 2024 9 月24 日起至 2025 9 月24 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 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 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3.7 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投标意愿者, 请于 2025 0 9 04 10 00 分至 2025 09 10 20 00 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数据 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 标时间为 2025 09 2 4 10 30 (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 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网 https :// ggzy . akszwfw . cn / aksggzy /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 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 子招投标平台网址为 https :// ggzy . akszwfw . cn / aksggzy / 递交数据 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 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定性评审法

□其他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阿克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997-2115608

10.其他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 20 19】41 号)要求, 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 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 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 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 清或修 改通知。

3、根据 2022 3 1 日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 于使用房建市政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的公告》自 202 2年 3月10日起,地区范围内新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使用国泰新点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本项目 使用阿克苏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网址: https://ggzy.akszwfw.cn/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 ult/logi n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

4、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

5、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 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阿克苏市教育局

地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北京路 2号综合办公区2号楼

联系人: 哈力克 ·阿不都

电话: 13779419700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瑞林悦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百合园社区北京东路原保险公司办公楼 11-17号

联系人: 王亚丽

电话: 1555949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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