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盖孜河吐逊木闸除险加固工程、叶尔羌河灌区岳普湖县子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盖孜河风口闸除险加固工程-代建服务

喀什地区发布时间:2024-04-13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盖孜河吐逊木闸除险加固工程叶尔羌河灌子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盖孜河风口闸除险加固工程代建服务

项目详情

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盖孜河吐逊木闸除险加固工程、叶尔羌河灌区岳普湖县子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盖孜河风口闸除险加固工程-代建服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盖孜河吐逊木闸除险加固工程、叶尔羌河灌区岳普湖县子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盖孜河风口闸除险加固工程-代建服务已由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喀发改农经〔2024〕185号文、岳发改〔2024〕51号文、岳发改[2024]6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96.27%其他3.73%,项目法人为艾山江·阿不都卡地尔,招标人为岳普湖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岳普湖县,疏勒县
2.项目规模: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盖孜河吐逊木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内容: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85立方米/秒,校核洪水标准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328立方米/秒;进水闸设计引水流量为15立方米/秒。工程等别为Ⅲ等,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叶尔羌河灌区岳普湖县子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建设内容:工程渠道防渗总长度25.763km,其中:轮灌渠道设计流量1.0-0.3m3/s,续灌渠道流量1.0m3/s,加大流量为1.3m3/s。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节水量121.2万m3。 盖孜河风口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内容:拆除重建风口闸,洪水标准2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132m3/s,校核洪水标准5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265m3/s;进水闸设计引水流量为23m3/s 。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现对以上三个项目代建服务进行招标。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6531003908001600001001
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盖孜河吐逊木闸除险加固工程、叶尔羌河灌区岳普湖县子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盖孜河风口闸除险加固工程-代建服务
210
280.0
包括(但不限于)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盖孜河吐逊木闸除险加固工程、叶尔羌河灌区岳普湖县子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盖孜河风口闸除险加固工程三个项目的建设实施代建服务,从中标之日起受业主委托代建单位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至竣工验收的建设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履行工程代建相关职责,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管理负责,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咨询单位备案资格、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需具备其中一项或多项以及相应的业绩);或者是由政府专门设立(或授权)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并具有同等规模等级项目的建设管理业绩;或者是承担过大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职责的单位。并具有与代建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其中一项资格或多项,如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须一并提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提供本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3.投标其他条件:(1)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 (2)限制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5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6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及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岳普湖县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岳普湖县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上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 岳普湖县水利局
联 系 人: 依力夏提·艾尼瓦尔 联 系 人: 龙倩 联系人: 阿布力海提·阿布力孜
电 话: 0998-6828276 电 话: 15569191099 电 话: 0998-6822295